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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伤辞职是否也有经济补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8 17:58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挂彩停止作业看病歇息不得免除劳作合同的时限。
【事例】
楼囝囝(化名)在工余时间学骑摩托车被跌伤,住院治疗。2015年12月1日,公司派人来到尚在医院住院的楼囝囝面前,表明因楼囝囝短时间内无法上班,其作业岗位一向没人,对出产造成了必定影响,公司要另聘别人,但因楼囝囝占着“名分”,使公司适当尴尬,暗示楼囝囝自动离任。楼囝囝没有多想,爽快地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呈。岂料当她向公司要求辞去职务的经济补偿时,公司以其并非工伤且自己要求辞去职务为由回绝。
【法点】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挂彩医疗期规则》第二条规则:“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挂彩停止作业看病歇息不得免除劳作合同的时限。”《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指出,按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则免除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付出经济补偿。该法第四十条第(一)项为:“劳作者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作业,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作业的”。楼囝囝即便属非因工挂彩、自动辞去职务,但因其尚在医疗期,依法公司应付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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