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5 01:15在进行担保的时,担保人挑选用公积金担保,这关于担保人来说需求承当什么样的危险,这是许多担保人在担保时都不清楚的问题,导致了自己承当职责而遭到利益上的丢失。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假如你作为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担保人,那你将从此与被担保人一同承当公积金借款悉数危险的连带职责。被担保人不归还借款,或逾期未归还,都是由你作为连带职责人先予以归还该借款。假如被担保人正常还款,坚持杰出的诺言,对你就没有影响,也不影响你自己买房。不能用房产证替换担保人。
相关常识:担保人要承当什么法律职责
一、一般确保职责。
其所付的职责是,在债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款时,担保人要为其承当该职责,即清偿到期债款。
二、连带确保职责。
其所付的职责是,当债款以到清偿期,债款人有权要求债款人或确保人归还债款。
当确保为一般确保时,确保人有先诉抗辩权,即确保人在债款人未就债款人的产业恳求强制实行或实行担保物权未果前,回绝债款人的恳求归还的权力。连带确保人没有这种权力。
吊销担保人的职责:
同一债款既有确保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款人在主合同实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削减或许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款人抛弃部分或许悉数物的担保,确保人在债款人抛弃权力的范围内减轻或许革除确保职责。
相关法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款有两个以上确保人的,确保人应当依照确保合同约好的确保比例,承当确保职责,没有约好确保比例的,确保人承当连带职责,债款人能够要求任何一个确保人承当悉数确保职责,确保人都负有担保悉数债款完成的职责。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确保合同中约好,债款人不能实行债款时,由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为一般确保。
一般确保的确保人在主合同胶葛未经审判或许裁定,并就债款人产业依法强制实行仍不能实行债款前,对债款人能够回绝承当确保职责。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确保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则的权力:
(一)债款人居处改变,致使债款人要求其实行债款发作严重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款人破产案子,中止实行程序的;
(三)确保人以书面形式抛弃前款规则的权力的。
否则在不清楚的状况下会承当必定的法律职责,而自己遭到丢失。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