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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1 05:40
协议离婚详细需求的资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资料;
2、婚姻挂号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资料;
3、婚姻挂号员向当事人批注婚姻法关于挂号离婚的条件;
4、婚姻挂号员问询当事人的离婚志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志愿;
5、两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两边填写《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两边亲安闲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挂号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两边各一份,婚姻挂号处存档一份;
7、婚姻挂号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检查,契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挂号检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布离婚证。
《婚姻挂号法令》
第十一条 处理离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自己的结婚证;
(三)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处理离婚挂号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则的证件、证明资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华裔、外国人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世界游览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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