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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审理黄味金等假冒注册商标案刑事判决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9 05:57

公诉机关绵竹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味金,男,1966年3月25日出生于四川省成都市,汉族,个体户,住成都市成华区双桥路南五街169栋73号。因涉嫌冒充注册商标罪于2003年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5日被拘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刘本强,四川德阳豪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常荣芳,女,1968年10月31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自贡市贡井区荣边镇叶合村七组。因涉嫌冒充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拘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徐勇,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绵竹分所律师。
被告人张会建,男,1973年11月26日出生于湖南省炎陵县,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湖南省炎陵县春风乡西草坪村老屋40号。因涉嫌冒充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拘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尹莉,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绵竹分所律师。
被告人常祝家,男,1971年1月30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荣边镇叶合村七组。1995年因犯成心伤害罪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1年12月30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冒充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拘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罗楷,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绵竹分所律师。
被告人邱伦富,男,1983年3月28日出生于四川省眉山市,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石马村一组。因涉嫌冒充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拘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被告人常春荣,男,1962年12月8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自贡市贡井区荣边镇叶合村七组。因涉嫌冒充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拘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被告人文勇,男,1968年10月25日出生于四川省资阳市,汉族,粮农,户口所在地资阳市回龙乡徐堰村七组。因涉嫌冒充注册商标罪于2002年12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1月25日被拘捕。现押于绵竹市看守所。
辩护人曾祥玉,绵竹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绵竹市人民检察院以竹检刑诉(2003)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味金、常荣芳、张会建、常祝家、邱伦富、常春荣、文勇犯冒充注册商标罪一案,于2003年5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于7月2日请求延期审理,7月31日主张康复法庭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绵竹市人民检察院指使署理检察员邓述琼出庭支撑公诉,被告人黄味金及其辩护人刘本强、被告人常荣芳及其辩护人徐勇、被告人张会建及其辩护人尹莉、被告人常祝家及其辩护人罗楷、被告人邱伦富、被告人常春荣、被告人文勇及其辩护人曾祥玉等到庭参与诉讼。现已审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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