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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0 22:06

1、关于弥补住宅公积金
你好,我由于换作业,弥补住宅公积金现已从五月份开端停缴,假如下个月想办住宅告贷,现在个人补缴后能够用弥补住宅公积金告贷么?
答:弥补公积金也是由单位缴交,不能个人缴交的。弥补公积金告贷选用与根本公积金告贷相同的告贷条件,也有必要在告贷前接连缴交6个月才能够请求,假如您现在的单位没有缴交弥补公积金,那么您的弥补公积金账户是不符合公积金告贷的资历的;不过您贷好款今后,弥补公积金的账户余额是能够进行冲还贷的。如有疑问可咨询62441200。
2、关于提早还商贷后公积金的提取
我想在提早结清商业告贷后的三个月内,到原告贷银行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请问能够一同提取夫妻两边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吗?仍是要别离处理?处理时需求事前预备哪些东西,谢谢
答:假如您是用现金结清了你们的一切告贷,那么结清后的三个月内能够凭你们俩的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市公积金办理中心冲还贷审阅体系打印的《个人告贷提早结清凭据单》和告贷合同、提取人与告贷人的联系证明(能够是结婚证)、各自去自己的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请求书,带好以上资料去您告贷银行地点区的建行公积金专柜处理提取事宜,但提取金额不超越末次结清总金额。处理时你们有必要一同请求,不能别离请求。
建行网点里边有最近十八个月的帐户明细,其间包含汇缴、补缴、支取等事务。
或许您也能够带好您自己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去就近的公积金办理中心区(县)办理部打印最近十八个月的交纳明细(与网上查询的信息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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