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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注意过购房合同里的“霸王条款”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2 18:54
购房圈套,是顾客最不肯面临的,但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在诚信根底缺失,房产商场尚不规范时期,顾客无可挑选地被置于弱势位置,生意联系不对等导致这样的情况呈现并不罕见。并不是一切的开发商都在设置圈套,但只图一时之利不管声名的房产开发者大有人在。那么在购房合同中有哪些“霸王条款”呢?下面和听讼网小编一同来看看吧。
以下几条是购房合同中经常会呈现的“霸王条款”;
1.签定合一起留有空白
客户决议购房了,得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生意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当地,有些当地是有待两边确认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挑选性填写处或许还空着。
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做弊供给了条件。比方,规范合同第十五条“拖延处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核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规划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当违约职责。前不久咱们从报上看到过这样的事例:拖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或许在不能准时处理好时,爽性让购房人退房。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形似公正,实践不公正。例如:约好任何一方免除购房合同都要付出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践上仅仅约束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或许将卖出去的房子再回收不卖。
2.违约职责方面不对等
对购房者的要求严苛,对自己却想方设法躲避一些职责,这是一些开发商的共性,详细体现在生意合同中违约职责建立的不对等。如“出卖人须于××年×月×日前将房产交付使用,若延期交房,则每迟交一个月,按买受人已付房款3%核算罚金,交给买受人作补偿;买受人若未按期限向出卖人缴清房款,视为违约,出卖人有权从买受人已交购房款中,扣罚10%的金额作违约金。” 不平等条款对合同两边付出违约金的额度和逾期日期规则不对等。我国法令规则:在缔结合一起显失公正的,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3. 不行抗力方面
面临地震、飓风等自然灾害,人们能够理解为是不行抗力。但是,在房地产企业的眼里,不行抗力却有着别的的版别。有些房地产厂商把不行抗要素扩展,乃至包含纯属开发商本身或第三方原因形成的伊苏,这种情况下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当违约职责。该格局条款私自扩展自己的免责规模,排除了对方的首要权力。
面临这些“霸王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端起法令的兵器,坚决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听任房地厂商们关于自己权益的侵略,而是要他们去承当违约职责。假如你需求这方面的协助,致电听讼网,咱们为你供给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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