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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是怎样认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18:22
用商标胶葛确定著名商标多被疏忽
应邀参会的专家指出,呈现商标胶葛也并非都是坏事,国家工商总局的著名商标评定确定面向全国企业,不只每个省名额有限,且报送国家工商总局的评定资料多且杂乱,花费不菲。但现在假如条件具有,巧用商标胶葛能够颇低的费用、在较短的时间内确定著名商标。
依据现行法令、法规、规章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企业取得“著名商标”确定的法定途径除了直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商标局确定著名 商标外,还有以下四种:一是在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请求确定著名商标;二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确定著名 商标;三是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办理机关请求确定著名商标;四是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定著名商标。
据统计,仅2004年,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定委员会就依法确定著名商标153件,其间,商标局在商标办理案子中确定“金利来”、“铁将军”等116 件,在商标贰言案子中确定“斯达舒”等14件,在商标世界注册贰言案子中确定1件,商标评定委员会在商标争议案子中确定“梦特娇”、“太太”等22件。另 据报载,法院系统近几年在商标胶葛民事诉讼裁决中也确定了“舒肤佳”、“立邦”、“皇室”、“红蜻蜓”、“采乐”等数十个著名商标。
跟着我国参加WTO的后过渡期的降临,世界间的商场经济竞争将越来越剧烈和杂乱,著名商标发挥的效果也将越来越大,经过商标胶葛来确定著名商 标已是趋势。但整体而言,对此许多国内企业依然盲视。企业忽视经过商标胶葛、尤其是经过司法程序承认著名商标的途径,疏忽经过诉讼确定著名商标这一具有明 显的费用低、时间短的优势和捷径。与此构成明显对照的是,外国企业尤其是美、日、英等国的企业却在我国出台有关新的法令法规之后,大多数商标权利人不但在 商标胶葛案子中趁机提出确定著名商标的请求和要求,并且不论是在行政或司法程序上,都坚持到结局裁决停止,大有不达意图决不罢休之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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