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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裁判拍卖合同纠纷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07:49
人民法院在处理拍卖胶葛时,能够参照拍卖习气和详细约好
曾意龙与江西金马拍卖有限公司、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行、徐声炬拍卖胶葛案(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字第43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摘要:
依据《合同法》《拍卖法》的有关规则,拍卖是以揭露竞价的方法,将特定物品或许财产权力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生意方法,拍卖活动有必要恪守法令规则和职业常规,有必要契合公平、公平的准则。在拍卖活动中,拍卖师的拍卖行为违背法令规则和职业习气做法,损害有关竞买人的合法权益的,应确认其拍卖行为无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1期(总第1 1期)。
关于在拍卖活动中两决落槌时对哪一次落槌是有用的问题的争议,在拍卖实践中对同一个标的物的拍卖呈现两次落槌是极为罕见的,这是拍卖师的行为违背拍卖程序的成果。拍卖程序是法令或许职业习气规则的,或许由拍卖当事人约好的。在发作流拍后拍卖师持续拍卖、三声报价、拍卖师撤回落槌以及宣告拍卖完毕后持续拍卖等做法,都是《拍卖法》没有规则的。人民法院在处理这些胶葛时怎么确认这些做法,应当依据拍卖习气和详细约好。
二、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物已尽到瑕疵发表职责,竞拍人对拍品权力不能实现的成果应自行承当
参阅事例: 新疆民街旅行有限公司与我国农业银行兵团农行营业部、新疆嘉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合同胶葛案(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二终字第40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
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物已尽到瑕疵发表职责,竞拍人对拍品权力不能实现的成果应自行承当。
一《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辅导事例7.公司与金融卷》,我国法制出版社201 3年版,第2 54~2 6 1页。
三、拍卖标的瑕瘟担保职责声明革除的确认
日照中瑞物资有限公司与浙江物资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世界产品拍卖中心有限职责公司拍卖合同胶葛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提字第161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
本案三方当事人提交的依据均无法证明拍卖中心和元通公司明知拍卖标的存在瑕疵而未作阐明,一起拍卖中心在拍卖前在《竞买须知》中清晰声明其不承当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职责。中瑞公司参与竞买的行为正表明晰其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依据《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有关规则,拍卖中心、元通公司不该承当未阐明拍卖标的瑕疵的法令职责及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职责,二审法院裁判并无不当,对中瑞公司的再审请求应不予支撑。
四、买受人与拍卖行勾结导致与标的物相关的权力人的权力受损害,法院能够依法宣告拍卖无效或吊销拍卖
广东龙正出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景茂拍卖行有限公司请求履行复方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执复字第6号履行裁定书)
裁判摘要:
在买受人与拍卖行的股东均系亲属的状况下,除非能够证明拍卖进程中有其他无相相联系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且进行了充沛的竞价,不然能够确认拍卖行与买受人之间存在勾结行为;买受人与拍卖行有勾结行为,并明知标的物评价价格及成交价过低,则买受入与拍卖行关于拍卖导致与标的物相关的权力人的权力受损害构成歹意。人民法院能够依法宣告拍卖无效或吊销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以为:受人民法院托付进行的拍卖归于司法强制拍卖,人民法院发现拍卖有过错的,有权宣告无效或予以吊销。本案中,广东高院查明买受人龙正公司与景茂拍卖行的股东均系亲属,两公司存在相相联系,对此请求复议人没有否定,本院予以承认。在景茂拍卖行与买受人之间因股东的亲属联系而存在相相联系的状况下,除非能够证明拍卖进程中有其他无相相联系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且进行了充沛的竞价,不然能够推定景茂拍卖行与买受人之间存在勾结。该竞价充沛的举证职责应由景茂拍卖行和与其有相相联系的买受人承当。本案拍卖中仅一次叫价即以保存价成交,并无竞价。而买受人龙正公司和景茂拍卖行不能供给其他两个竞买人的状况。经审阅,其复议中供给的向工商管理部门存案的材猜中,并无别的两个竞买人参与竞买的材料。拍卖材料经过了保存期不是其不能供给竞买人状况的理由。据此不能确认有其他竞买人参与了竞买。故可确认景茂拍卖行与买受人龙正公司之间存在勾结行为。鉴于本案拍卖系直接以评价组织确认的市场价的70%之保存价成交的,故评价价是否合理关于拍卖成果是否公平合理有直接联系。对广丰大厦的两次评价价格相差悬殊的问题,请求复议人不能供给合理解说,本院认可广东高院关于第2次评价定论显着不合理的确认。不管评价成果过低是否为两请求复议人的职责,其对标的物评价价格及成交价过低应属明知。本案中与广丰大厦相关的权力有请求交给广丰大厦预售房子、回迁房子和请求返还购房款、工程款、银行借款等,总额达1 5亿多元,仅购房人挂号所交购房款即超越2亿元。而本案拍卖价款仅为2412万元,关于没有优先受偿权的本案请求履行人毫无利益可言,显着归于无益拍卖。且拍卖后广东高院将与广丰大厦有关的一切权力担负一概除掉,而将广丰大厦整栋房产移转给买受人,导致与广丰大厦相关的权力无法得到依法有用维护,损害了与广丰大厦相关的权力人的合法权益。鉴于景茂拍卖行担任承受与广车大厦相关的权力的申报作业,且买受人与其存在相相联系,故可确认景茂拍卖行与买受人对上述问题也应属明知。因而,关于此案拍卖导致与广丰大厦相关的权力人的权力受损害,景茂拍卖行与买受人龙正公司之间构成歹意。
一《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12期(总第1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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