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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股权变更遭严限合资寿险双牌照有望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8 04:20

保监会日前发布公告,就《保险公司股权办理方法(草案)》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与上一年3月对外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比较,本次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股东改变作了更为严厉的规则,一起放松了对外资参股同类保险公司的有关约束。
《方法》草案旨在标准中资保险公司的股权办理。其间,在有关“股权改变”的规则方面,“保险公司改变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本钱总额5%以上的股东,或许改变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应当经我国保监会同意。”而上一年的征求意见稿,仅仅要求保险公司改变持有公司股权10%以上的股东时需报我国保监会同意。这意味着保监会将对保险公司股权改变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防止保险公司频频替换股东影响运营安稳。
在制止出资人用银行贷款出资入股保险公司、恰当放宽出资入股条件并坚持优化管理结构、防止同业竞赛等问题上,本次征求意见稿与上一年征求意见稿坚持了共同情绪。“保险公司的股东应当用钱银出资,不得用什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钱银产业作价出资。股东应当以来历合法的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出资,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的非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出资。”
此外,美国大都会集团所入股的中美大都会、联泰大都会两家保险公司,以及ING集团入股的太平洋安泰人寿、创始安泰人寿遇到的“双车牌”为难境况有待赶快加以解决。依据“出资入股”的要求: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受同一组织操控或许相互之间存在操控联系的,不得运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许竞赛联系的同类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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