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08:19
刑事案子的审理和判定中有着许多的过程和需求遵从的法令法规,有着一些对犯罪嫌疑人的额刑事强制办法以保证案子的正常成功审理,那么,刑事强制办法的品种有哪些呢?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刑事强制办法的品种有哪些
(一)监视居住适用人群同取保候审,期限六个月,需恪守的规则更为严峻。
(二)刑事拘留适用见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则,最长时刻为37天。
(三)拘传适用于不需求拘留、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刻不得超越十二小时。
(四)取保候审适用于: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期限最长不超越十二个月。
(五)拘捕最为严峻,也最为杂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起具有下列景象的,应即依法拘捕:有依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办法,尚不足以避免发作社会危险性,而有拘捕必要。
二、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差异
(一)有权选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议,并由公安机关履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议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履行。
(二)与判定的联系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能够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波折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定成果无任何联系。
(三)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拘最长为37日;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
(四)法令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办法,它是针对或许呈现的阻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选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扫除性办法,是针对现已呈现的阻碍诉讼活动的严峻行为而采纳的。
(五)法令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选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别离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则选用的。
(六)适用目标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则的刑事诉讼强制办法,适用目标仅限于刑事案子中的现行犯或许严重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目标是一切在诉讼过程中施行了波折诉讼行为的人,既包含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含案外人。
一、刑事强制办法的品种有哪些
(一)监视居住适用人群同取保候审,期限六个月,需恪守的规则更为严峻。
(二)刑事拘留适用见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则,最长时刻为37天。
(三)拘传适用于不需求拘留、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刻不得超越十二小时。
(四)取保候审适用于:或许判处控制、拘役或许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许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不致发作社会危险性的期限最长不超越十二个月。
(五)拘捕最为严峻,也最为杂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起具有下列景象的,应即依法拘捕:有依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许判处徒刑以上惩罚;采纳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办法,尚不足以避免发作社会危险性,而有拘捕必要。
二、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差异
(一)有权选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议,并由公安机关履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议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履行。
(二)与判定的联系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能够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波折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定成果无任何联系。
(三)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拘最长为37日;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
(四)法令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办法,它是针对或许呈现的阻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选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扫除性办法,是针对现已呈现的阻碍诉讼活动的严峻行为而采纳的。
(五)法令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选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别离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则选用的。
(六)适用目标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则的刑事诉讼强制办法,适用目标仅限于刑事案子中的现行犯或许严重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目标是一切在诉讼过程中施行了波折诉讼行为的人,既包含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含案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