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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求职者收取风险抵押金合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8 15:19
所谓危险抵押金,又名保证金,数额在2000元以上,一些枪手的作业,危险抵押金乃至好几万。这笔钱或许在和求职人员签约时收取,或许按月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还有的企业乃至拘留求职人员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企业收取危险抵押金的意图是什么呢?大略来说,他们是想借此来束缚员工,让他们更好地为企业作业。一起能够防止被选用的求职者把企业当成储藏,私自到其他单位应聘。更有甚者,单个用人单位底子没有新的作业岗位,而把选用员工只是作为筹集资金的途径。


企业向求职者收取危险抵押金的做法严峻违反了劳作法律法规,侵犯了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劳作部发布的《关于禁止用人单位选用不合法收费的告诉》就明文规则:“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则个人缴费内容。”假如求职者遇到这种状况,能够向劳作行政部门告发,因而与用人单位发作的劳作争议,有权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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