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流动人口如何申领居住证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01:03广东省东莞,又称“莞城”,坐落珠江口东岸,“广东四小虎”之首,声称“国际工厂”,外来人口众多。东莞市流动人口寓居证申领条件、处理流程和收费规范如下:
一、处理条件
关于现已申报寓居挂号的流动人口,应当发给寓居证;但有下列景象之一的,除个人需求申领寓居证外,能够不发给寓居证:
(一)未满十六周岁或许已满六十周岁的;
(二)在寓居地就医、省亲、旅行、出差的;
(三)在本省全日制教育组织学习的;
(四)已处理旅馆业住宿挂号的.
二、所需资料
处理有用期最长为6个月的寓居证所需提交的资料:
1、填好的《广东省寓居证处理/流动人口信息挂号表》;
2、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照寓居证数码相片后获得的照相回执;
4、在全省范围内非初次收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寓居证工本费交纳凭据。
处理有用期最长为3年的寓居证的,除供给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下列资料之一:
1、以工作为由请求处理的,办证人需供给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2、以经商为由请求处理的,办证人需供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窗口处理流程
1、办证人到寓居证受理点填表及提交相关资料;
2、寓居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阅资料和打印受理回执;
3、制证部分制造寓居证;
4、办证人凭受理回执到寓居证受理点收取寓居证。
四、网上处理流程
办证人准备好处理寓居证相关资料后,挑选暂住地地点受理窗口,即可完结预定。
处理时限阐明
法定期限阐明:10个工作日
许诺期限阐明:10个工作日
五、就事窗口
各镇街公安分局办证窗口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就事地址:各警务区
联系电话:22481102
交通指引:
六、收费规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寓居证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0〕6号),对流动人口因丢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寓居证的,收取《广东省寓居证》工本费20元。而对流动人口初次收取寓居证和处理寓居证延期手续,不得收取寓居证工本费.
七、处理根据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