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的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1 14:20
争夺罪的客观方面,体现为乘人不备,揭露攫取公私资产的行为。其特点是:有必要是揭露攫取。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当着公私资产持有者的面,乘其不备,揭露攫取其资产的行为,揭露攫取是争夺罪差异于盗窃罪的隐秘盗取的一个重要标志。所谓揭露,主要是针对资产持有人而言。犯罪嫌疑人在揭露场合之下,“飞车争夺”行人的挎包,手机等,或争夺商场经营柜台上摆放的产品,可谓是揭露争夺。犯罪嫌疑人闯入他人住所,面临房主一人在家,攫取其桌上放置的手机,或许深夜在清静的冷巷内抢走一妇女的挎包,尽管无旁人在场,也是揭露争夺。因而,争夺以当着持有人的面进行为必要。假如乘持有人不在的时分,即使是不避他人,不怕被他人发现的情况下,取走其资产,仍属隐秘盗取性质。争夺罪怎么确定?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相关常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争夺罪的确定
争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乘人不备,揭露攫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边界
争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是构成争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争夺的情节对确定争夺罪也具有影响。因而,争夺公私资产数额不大,情节明显细微的,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边界
争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资产为月的,主体要件也根本相同,而且都带一个“抢”字。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差异:
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争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略公私产业。抢劫罪为杂乱客体,侵略的不仅是公私产业,而且是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体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劫取公私资产,而且法令上没有数额的约束;而争夺罪则是乘人不备,揭露从资产所有人手中抢走资产,而且法令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
争夺罪的确定
争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乘人不备,揭露攫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边界
争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是构成争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争夺的情节对确定争夺罪也具有影响。因而,争夺公私资产数额不大,情节明显细微的,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边界
争夺罪与抢劫罪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资产为月的,主体要件也根本相同,而且都带一个“抢”字。但两者也有较大的差异:
1、客体要件不完全相同。争夺罪为单一客体只侵略公私产业。抢劫罪为杂乱客体,侵略的不仅是公私产业,而且是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体现不同,抢劫罪是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办法,劫取公私资产,而且法令上没有数额的约束;而争夺罪则是乘人不备,揭露从资产所有人手中抢走资产,而且法令要求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