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违约责任种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7 22:04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有许多方面的工作都是需求签订合同的,一旦签订了合同,这份合同就算是是法律职责了,是不能够做出违背合同上面的工作的,那么违约职责的特点有哪些?合同违约职责的品种有哪些?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下文中的常识能够协助到您。
合同违约职责的品种
依据不同规范,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
1、单独违约与两边违约。两边违约,是指两边当事人别离违背了自己的合同职责。合同法第120条规则:当事人两边都违背合同的,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职责。可见,在两边违约情况下,两边的违约职责不能彼此抵销。
2、底子违约与非底子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意图不能实现为规范,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差异在于,底子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免除的理由。
3、不实行、不完全实行与拖延实行。
4、实践违约与预期违约。
听讼小编提醒您,在侵权之诉中,只需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错时,侵权人的补偿职责才能够减轻。而在合同之诉中,只需受害人具有细微过错,违约当事人的补偿职责就能够减轻。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律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合同违约职责的品种
依据不同规范,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
1、单独违约与两边违约。两边违约,是指两边当事人别离违背了自己的合同职责。合同法第120条规则:当事人两边都违背合同的,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职责。可见,在两边违约情况下,两边的违约职责不能彼此抵销。
2、底子违约与非底子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意图不能实现为规范,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差异在于,底子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免除的理由。
3、不实行、不完全实行与拖延实行。
4、实践违约与预期违约。
听讼小编提醒您,在侵权之诉中,只需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错时,侵权人的补偿职责才能够减轻。而在合同之诉中,只需受害人具有细微过错,违约当事人的补偿职责就能够减轻。以上便是为您总结的相关材料,期望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律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