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和诉讼并存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2 09:14
在许多时分,咱们和公司发作一些胶葛的话是能够恳求劳作裁定的,但发作胶葛进行诉讼的话也是能够的,那么劳作裁定和诉讼是否能够并存?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裁定和诉讼并存有用吗
一起约好裁定和诉讼的,对裁定的约好无效,两边能够从头达到裁定协议提交裁定,无法达到裁定协议的,应当到法院申述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定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七条 当事人约好争议能够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也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的,裁定协议无效。但一方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另一方未在裁定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则期间内提出贰言的在外。
打官司首先要确认统辖。实务中经常有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好“发作争议可向合同实行地裁定机关恳求裁定,也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这样的争议条款,一旦发作胶葛就不知道怎样办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印富律师提醒您,这种既约好裁定又约好诉讼的争议条款一般确定无效,一旦发作胶葛,一般由有统辖权的法院处理,但有破例。
一、我国《裁定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则:“裁定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恳求裁定的意思表明;(二)裁定事项;(三)选定的裁定委员会。”既约好裁定又约好诉讼的协议,违背了裁定的专一性和结局性,正常情况下,其裁定恳求不被裁定组织受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定法>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6〕7号)第七条规则“当事人约好争议能够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也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的,裁定协议无效。”裁定协议被确定无效,正常情况下,裁定组织不受理,只能到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处理。
三、实务中的破例情况。特别情况下,裁定协议无效,但不扫除被裁定组织受理且裁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法解说》第七条有一个“但书”规则,即“当事人约好争议能够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也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的,裁定协议无效。但一方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另一方未在裁定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则期间内提出贰言的在外。”《裁定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对裁定协议的效能有贰言,应当在裁定庭初次开庭前提出。”也便是说,两边约好的裁定条款无效,一方当事人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裁定组织也受理了,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贰言或提出贰言的时刻是未在裁定庭初次开庭前提出,就视为另一方当事人赞同裁定庭受理且裁定。
四、裁定条款无效后,协议诉讼条款是否有用,需要看约好是否契合《民事诉讼法》协议统辖的规则。《民事诉讼法修正条文了解与适用》(2012年版第53页)以为:“合同条款的部分有用、部分无效应当是指有多个条款的景象,一个条款很难再划分为部分有用、部分无效,且其约好了两种彼此排挤的胶葛处理方法,应当确定为无效。假如一方当事人向约好的人民法院申述,另一方不提出贰言的,能够以为当事人补正了这类统辖协议的效能。”据此,能够以为实务中裁定条款无效,协议诉讼条款也是无效,但当事人用实践行为补正了的统辖协议有用。张印富律师以为,补正了的统辖协议,依然要契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合同或其他产业权益胶葛的当事人能够书面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践联络的地址的人民法院统辖,但不得违背本法对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的规则。”如契合上述规则,则由约好的法院统辖;如不契合上述规则,则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实行地人民法院统辖。”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情况下,假如进行了劳作裁定也恳求了诉讼的话那么裁定便是无效的,假如两边从头达到裁定协议的话,那么裁定协议是无效的,需要到法院进行处理。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裁定和诉讼并存有用吗
一起约好裁定和诉讼的,对裁定的约好无效,两边能够从头达到裁定协议提交裁定,无法达到裁定协议的,应当到法院申述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定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七条 当事人约好争议能够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也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的,裁定协议无效。但一方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另一方未在裁定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则期间内提出贰言的在外。
打官司首先要确认统辖。实务中经常有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好“发作争议可向合同实行地裁定机关恳求裁定,也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这样的争议条款,一旦发作胶葛就不知道怎样办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印富律师提醒您,这种既约好裁定又约好诉讼的争议条款一般确定无效,一旦发作胶葛,一般由有统辖权的法院处理,但有破例。
一、我国《裁定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则:“裁定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恳求裁定的意思表明;(二)裁定事项;(三)选定的裁定委员会。”既约好裁定又约好诉讼的协议,违背了裁定的专一性和结局性,正常情况下,其裁定恳求不被裁定组织受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定法>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6〕7号)第七条规则“当事人约好争议能够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也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的,裁定协议无效。”裁定协议被确定无效,正常情况下,裁定组织不受理,只能到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处理。
三、实务中的破例情况。特别情况下,裁定协议无效,但不扫除被裁定组织受理且裁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法解说》第七条有一个“但书”规则,即“当事人约好争议能够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也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的,裁定协议无效。但一方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另一方未在裁定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则期间内提出贰言的在外。”《裁定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对裁定协议的效能有贰言,应当在裁定庭初次开庭前提出。”也便是说,两边约好的裁定条款无效,一方当事人向裁定组织恳求裁定,裁定组织也受理了,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贰言或提出贰言的时刻是未在裁定庭初次开庭前提出,就视为另一方当事人赞同裁定庭受理且裁定。
四、裁定条款无效后,协议诉讼条款是否有用,需要看约好是否契合《民事诉讼法》协议统辖的规则。《民事诉讼法修正条文了解与适用》(2012年版第53页)以为:“合同条款的部分有用、部分无效应当是指有多个条款的景象,一个条款很难再划分为部分有用、部分无效,且其约好了两种彼此排挤的胶葛处理方法,应当确定为无效。假如一方当事人向约好的人民法院申述,另一方不提出贰言的,能够以为当事人补正了这类统辖协议的效能。”据此,能够以为实务中裁定条款无效,协议诉讼条款也是无效,但当事人用实践行为补正了的统辖协议有用。张印富律师以为,补正了的统辖协议,依然要契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则:“合同或其他产业权益胶葛的当事人能够书面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践联络的地址的人民法院统辖,但不得违背本法对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的规则。”如契合上述规则,则由约好的法院统辖;如不契合上述规则,则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实行地人民法院统辖。”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情况下,假如进行了劳作裁定也恳求了诉讼的话那么裁定便是无效的,假如两边从头达到裁定协议的话,那么裁定协议是无效的,需要到法院进行处理。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