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到达时合同是成立还是生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2 12:14
要约是合同的一种方式,在实践中要约遍及应用在收买活动中,要约宣布人宣布要约后,被要约人能够作出许诺,赞同要约而且清晰表明会签订合同,那么许诺抵达时合同是建立仍是收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许诺抵达时合同是归于建立仍是收效
许诺收效时合同建立,故许诺收效的时刻对当事人极其重要。与要约收效时刻的规矩相同,许诺收效时刻的规矩也有抵达主义和发信主义之分。
我国《合同法》选用的是抵达主义:许诺告诉抵达要约人时收效;许诺不需要告诉的,根据买卖习气或许要约的要求作出许诺的行为时收效。选用数据电文方式缔结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接纳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体系的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未指定特定体系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体系的初次时刻,视为抵达时刻。
根据抵达主义,要约人在收到许诺人的许诺告诉时,许诺方收效。在此之前,因为邮局或许其他原因导致许诺丢掉或许延误的结果一概由许诺人承当。
二、要约什么时候收效
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则,“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收效”,可见我国法令选用了抵达主义。但关于要约的收效时刻还应留意以下三个问题:
1、送达并不必定实践送抵达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需要约送抵达受要约人所能够操控的当地(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抵达。假如要约人未特定约束时刻,应以要约能够抵达的合理时刻为准。
2、在要约人宣布要约但未抵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能够撤回或修正要约的内容。
3、选用数据电文方式缔结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承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体系的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未指定特定体系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体系的初次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拜见《合同法》第16条)。
三、要约与邀约约请有哪些差异
1、要约与要约约请的差异
(1)要约约请是指一方约请对方向自己宣布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宣布缔结合同的意思表明;
(2)要约约请是一种现实行为,而非法令行为。要约是期望别人和自己缔结合同的意思表明,是法令行为;
(3)要约约请仅仅诱惑别人向自己宣布要约,在宣布约请要约约请人撤回其间约请,只需未给好心相对人形成信任利益的丢失,约请人并不承当法令责任,以下四个法令文件为要约约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布告、投标布告、招股说明书。
2、要约与要约约请的区别规范
从法令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缔结合同的意思表明,它是一经许诺就发作合同的或许性,所以,要约在发作今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必定的拘束力。假如要约人违反了有用的要约,应承当法令责任。
但要约约请不是一种意思表明,而是一种现实行为,也便是说,要约约请是当事人缔结合的有利于防止和削减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改变等各种因素或许形成的对要约人的危害。特别应该看到,已然合同建立后都答应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建立之前的要约行为也应能够吊销。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许诺抵达”的相关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则,被要约人作出许诺时,许诺抵达后合同建立,许诺收效的时刻是非常重要的。期望小编的回答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令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一、许诺抵达时合同是归于建立仍是收效
许诺收效时合同建立,故许诺收效的时刻对当事人极其重要。与要约收效时刻的规矩相同,许诺收效时刻的规矩也有抵达主义和发信主义之分。
我国《合同法》选用的是抵达主义:许诺告诉抵达要约人时收效;许诺不需要告诉的,根据买卖习气或许要约的要求作出许诺的行为时收效。选用数据电文方式缔结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接纳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体系的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未指定特定体系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体系的初次时刻,视为抵达时刻。
根据抵达主义,要约人在收到许诺人的许诺告诉时,许诺方收效。在此之前,因为邮局或许其他原因导致许诺丢掉或许延误的结果一概由许诺人承当。
二、要约什么时候收效
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则,“要约抵达受要约人时收效”,可见我国法令选用了抵达主义。但关于要约的收效时刻还应留意以下三个问题:
1、送达并不必定实践送抵达受要约人及其代理人手中,只需要约送抵达受要约人所能够操控的当地(如受要约人的信箱等)即为抵达。假如要约人未特定约束时刻,应以要约能够抵达的合理时刻为准。
2、在要约人宣布要约但未抵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能够撤回或修正要约的内容。
3、选用数据电文方式缔结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承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体系的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未指定特定体系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体系的初次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拜见《合同法》第16条)。
三、要约与邀约约请有哪些差异
1、要约与要约约请的差异
(1)要约约请是指一方约请对方向自己宣布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宣布缔结合同的意思表明;
(2)要约约请是一种现实行为,而非法令行为。要约是期望别人和自己缔结合同的意思表明,是法令行为;
(3)要约约请仅仅诱惑别人向自己宣布要约,在宣布约请要约约请人撤回其间约请,只需未给好心相对人形成信任利益的丢失,约请人并不承当法令责任,以下四个法令文件为要约约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布告、投标布告、招股说明书。
2、要约与要约约请的区别规范
从法令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缔结合同的意思表明,它是一经许诺就发作合同的或许性,所以,要约在发作今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必定的拘束力。假如要约人违反了有用的要约,应承当法令责任。
但要约约请不是一种意思表明,而是一种现实行为,也便是说,要约约请是当事人缔结合的有利于防止和削减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改变等各种因素或许形成的对要约人的危害。特别应该看到,已然合同建立后都答应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建立之前的要约行为也应能够吊销。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许诺抵达”的相关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则,被要约人作出许诺时,许诺抵达后合同建立,许诺收效的时刻是非常重要的。期望小编的回答能够协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异的法令咨询渠道,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