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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3-3-67)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2 12:14
甲赴宴喝酒,遂由有驾照的乙代驾其车,乙违章撞伤丙。交管部门确定乙负全责。以下假定景象中对丙的补偿职责,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乙是与甲一起赴宴的老友,乙不承当补偿职责
B.如乙是代驾公司派出的驾驭员,该公司应承当补偿职责
C.如乙是酒店雇佣的为喝酒客人供给代驾服务的驾驭员,乙不承当补偿职责
D.如乙是出租车公司驾驭员,公司明文禁止代驾,乙为获高额酬劳而代驾,乙应承当补偿职责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查核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职务侵权。
选项A差错。《侵权职责法》第49条规则,因租借、借用等景象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作交通事故后归于该机动车一方职责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缺乏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当补偿职责;机动车所有人对危害的发作有差错的,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据此可知,原则上谁开车谁应当承当补偿职责,所有人只在差错范围内承当职责。本案中,甲赴宴喝酒,由有驾照的乙代驾其车,如乙是与甲一起赴宴的老友,乙违章应当由乙承当职责,甲并无差错。
选项B正确。《侵权职责法》第34条第1款规则,用人单位的作业人员因履行作业任务形成别人危害的,由用人单位承当侵权职责。本项中,乙是代驾公司派出的驾驭员,乙的行为便是职务行为,应由该公司承当补偿职责。
选项C正确。如乙是酒店雇佣的为喝酒客人供给代驾服务的驾驭员,相同,乙的行为也是职务行为,应当由酒店承当职责,乙不承当补偿职责。
选项D差错。如乙是出租车公司驾驭员,尽管公司明文禁止代驾,但第三人并不知情,代驾仍然是在从事驾驭作业,对第三人而言出租车司机为人代驾是正常的作业范围,因此出租车公司应当承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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