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公司调我去外地不想去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03:41
免除劳动合同需求进行怎样样的补偿?我与一外资企业在2010年4月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公司的客观原因,现在要吊销我所担任的职位,假如我乐意,能够调我去外地作业,假如我不乐意去,那就在2011年10月31号停止与我的劳动合同,对我只进行一个半月的基本工资的补偿。请问我要怎样维权?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谢谢
聊城律师回答:
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早免除劳动合同的,应该付出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业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工资的规范向劳动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付出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越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免除或许停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许计件工资以及奖金、补助和补助等钱银性收入。
你们公司付出的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是契合法律规定的。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