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拒赔挂假牌大奔 车主上法庭索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16:00一辆只要暂时车牌并且仍是假车牌的奔跑S280发生了事故,车主在向稳妥公司索赔时遇到了难题。为此,车主与稳妥公司对簿公堂。昨日,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奔跑车车主北京常识安全工程中心诉称,上一年2月5日,该车在华安产业稳妥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项目包含车辆丢失险、第三者职责险等,稳妥金额达90万元。同年7月6日12时,该车在大兴区大里路与一农用车相撞。在华安稳妥公司的要求下,车被拉到修理厂拆解定损,但过后稳妥公司回绝理赔。
7月9日,华安稳妥作出回绝理赔告诉称:“通过向发证机关车管所核实,该车的暂时行进号牌是假造的。”法官当庭宣读了法院调取的车管所判定,该车牌确为假造。法庭上,两边环绕两点展开了争辩。
争议一 假车牌是不是假造单证
被告:奔跑车车主没有实行奉告职责。《稳妥法》规则:“投保人成心不实行照实奉告职责的,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稳妥合同中也规则:“被稳妥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假造单证、制作假案等诈骗行为”,不然,“稳妥人有权免除稳妥合同或回绝补偿。”
原告:暂时号牌是销售商供给的,咱们在投保前不知道其真伪。假造单证指的是成心为骗保制作的假修车收据等,号牌不属于假造单证。
争议二 车辆违法上路该不该赔
被告:稳妥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中包含“稳妥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进证和号牌。”因为该车是无车牌上路,所以契合免责条件。并且无车牌上路自身是违法的,可直接构成拒赔理由。原告应向供给假车牌的经销商要求补偿。
原告:稳妥公司理赔不该以是否违法为条件,许多交通事故都是一方违法,稳妥公司也要承当补偿,车牌问题应该归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咱们只针对稳妥补偿打官司,该案不牵涉经销商。免责条款是稳妥公司自己定的,应属无效条款,在稳妥合同收效期内,稳妥公司就应该理赔。 昨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