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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适用房配售和交易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08:03

优先配售目标:
划拨经济适用住宅建造用地触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造触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面貌维护触及的外迁家庭以及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白叟、严峻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目标、复员军人等住宅困难家庭。
上市买卖:
1.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分请求,由保证部分确认契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
2.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交纳出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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