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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印花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9 00:21

  【问题】
  我公司与境外非居民企业签定服务类合同(例如规划等),该类合同有可能在境内签定的也有可能在境外签定的,该非居民企业需要在境内交纳营业税(按照新营业税法令)或许所得税,可是该非居民企业是否应该就该份合同交纳印花税呢?交纳与不交纳的根据出自哪条规则?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规则: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秉承本法令所罗列凭据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交税义务人(以下简称交税人),应当按照本法令规则交纳印花税。
  第七条 应交税凭据应当于书立或许秉承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凭据,由两方或许两方以上当事人签定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规则:
  “第二条 法令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秉承本法令所罗列凭据,是指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据。
  上述凭据不管在我国境内或许境外书立,均应按照法令规则贴花。
  法令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工作、机关、集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组织等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 法令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许秉承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定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秉承时贴花。
  假如合同在国外签定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因而,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凭据不管在境内或许境外书立,均应按照法令规则贴花。假如合同在国外签定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法令所罗列的应税凭据的印花税应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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