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8 07:49首要,债款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款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权力而有害于债款人的债款时,债款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款,能够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款人的权力,这便是债款人的代位权。
其次,债款人的代位权特色:
(1)、代位权是债款人替代债款人向债款人的债款人也便是次债款人建议权力。比方,B欠A1万元,C欠B1万元,A债款人,C是次债款人,A就能够向C建议权力。
(2)、债款人行使代位权必需要经过诉讼程序来行使,才干满意债款人的债款完成。这儿应该留意的一点便是债款人的债款具有不能完成的风险的时分,才干行使代位权。
(3)、债款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应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债款人的名义行使,而且不能随意处置债款人的权力,不然应对由此给债款人形成的危害承当补偿职责。
(4)、次债款人对债款人的抗辩权能够向债款人建议。债款人行使代位权,实践是行使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权力。因而,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款人为原告,次债款人为被告,次债款人对债款人的一般抗辩事由,都可直接向债款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