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怎样才能取得两岁大的孩子的抚养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16:34导读:本案中的当事人,由于夫妻爱情不好欲离婚,但关于两岁大的孩子的抚育问题存疑问。因而,向本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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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由于爱情不合,现在正在办离婚手续,但是在孩子的抚育权问题上产生了争议。我的孩子现在两岁了,由于我家就在驻地,所以从孩子生下来都是我爸爸妈妈和我妻子一起照料孩子(妻子没有固定作业,现在暂时有作业,在上班时刻由我爸爸妈妈照看),我只要周末才干回家。请问离婚后孩子该由谁抚育?
律师以为:
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日子。母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随父方日子:
(1)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子女不宜与其一起日子的;
(2)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责任,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日子的。2、爸爸妈妈两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日子,并对子女健康生长无晦气影响的,可予允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日子,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才能的;
(2)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日子,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或许有其他晦气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景象,不宜与子女一起日子的。4、父方与母方抚育子女的条件根本相同,两边均要求子女与其一起日子,但子女独自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一起日子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要求并且有才能协助子女照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日子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