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南京公积金付房租条件有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8 02:18南京住所公积金处理中心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放宽获取住所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告诉》。自2018年6月1日起,南京住所公积金处理中心将获取住所公积金支付房租事务处理时间,延伸至每年的6月份至12月份,获取次数调整为每年一次。获取条件职工连续...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京公积金付房租条件有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南京住所公积金处理中心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放宽获取住所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告诉》。自2018年6月1日起,南京住所公积金处理中心将获取住所公积金支付房租事务处理时间,延伸至每年的6月份至12月份,获取次数调整为每年一次。
一、获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所公积金满3个月,自己及爱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所且租赁住所的,可获取夫妻两头住所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子租赁费用。
二、获取额度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所的,按当年实践发生的房租核算;
(二)租住产品住所的,未婚职工按每月获取金额不逾越900元核算,已婚职工夫妻两头估计按每月获取金额不逾越1800元核算。
三、获取凭证
(一)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所的,供应房子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所处理单位出具的房钱交纳证明;
(二)职工租住产品住所的,供应自己及爱人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待与房产信息联网后可不供应)、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所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四、有关流程
职工供应租房有关资料,填写《南京住所公积金获取恳求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所公积金效力网点处理。
1、住所公积金账户在中心会合处理的职工,符合租房获取条件的,带着有关证明资料到处理中心处理恳求获取住所公积金;
2、住所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效力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租房获取条件的,带着有关证明资料到相应效力网点恳求获取住所公积金;
3、住所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效力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所公积金获取条件的,带着有关证明资料到相应分中心恳求获取住所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