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印鉴的管理知识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15:45
作为一名出纳人员,在作业中经常会遇见印章和印鉴。关于公司来说,印章和印鉴很重要,出纳人员要保管好。以下共享印章、印鉴的管理知识。
一、概念解说
单位的印章首要包含三种,别离是本企业的财政专用章、分担财政担任人的名章和出纳经办人员的名章。其用处如下表所示。
印章品种
用处
财政专业章
代表企业行使财权的公章,一起也能代表管帐部分
分担领导名章
标明企业领导人员之间的清晰分工,一旦呈现问题,能够追查分担领导的个人责任
出纳人员的名章
标明在管帐人员中有清晰的分工,坚持“谁经手、谁担任”的准则。如有作业呈现变化,应随时替换印鉴,以辨明责任
至于印鉴,一般由出纳人员保管自己的名章,由复核人员保管其他两枚印章。这样既有利于互相监督,又便于清晰责任。
运用印鉴时,如签发支票用于付款,一般先由出纳人员依据支票管理制度的规则,填写好收据,盖上出纳人员名章,然后交复核人员检查该付款项目是否列入了开支方案、是否契合开支规则,如无不当,则加盖其他印鉴正式签发。
二、事务关键
印章、印鉴的保管要求如下表所示。
责任别离
依照有关规则,支票印鉴一般应由管帐主管人员或指定专人保管,支票和印鉴必须由两个人别离保管。准则上各种财政专用章的保管与现金的保管要求相同,担任保 管的人员不得将印章、印鉴随意寄存或带出企业。禁止将支票印鉴以及单位主管人的名章一起交由出纳人员保管和运用,不然会给违法、违纪行为带来待机而动
预留印鉴的替换
假如需求替换预留印鉴,应填写“印鉴替换申请书”,一起出具证明状况的公函,一起交开户银行,经银行赞同后,在银行发给的新印鉴卡的反面加盖原预留银行印鉴,在正面加盖新启用的印鉴。
预留印鉴的丢失
出纳人员丢失单位印鉴后,应由企业财政主管出具证明,并经开户银行赞同后,及时处理替换印鉴的手续
印章、印鉴的毁掉
因为单位变化、更名或其他原因停止运用印章、印鉴,或其破损无法运用时,应由保管人员报单位领导同意,对其进行封存或毁掉,并由行政部处理新章刻制事宜
三、运用实务
印章、印鉴的运用规则包含以下几点。
(1)不得带着印章、印鉴外出运用。确因作业需求的,带着印章、印签外出前,必须报总经理同意。
(2)带着公章外出必须报部分担任人同意。
(3)不得在空白凭据上加盖印章,确因作业需求加盖印章的,必须在空白凭据上注明“仅供(某详细事项)运用”等限制性字样,并报总经理同意。当事人必须在过后交回该凭据的原件或复印件。
(4)印章保管人员不得随意私自运用公章,不得私行让别人代管、代盖公章。
(5)对不合法运用印章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劝退或开除的处置,并保存追查其法律责任权力。
(6)需求签发支票付款时,一般先由出纳人员依据支票管理制度的规则填写好收据、盖上出纳人员名章,然后交复核人员检查该付款项目是否列入了开支方案、是否契合开支规则,如无不当,则加盖其他印鉴正式签发,这样也就真实起到了付款时的复核效果。
一、概念解说
单位的印章首要包含三种,别离是本企业的财政专用章、分担财政担任人的名章和出纳经办人员的名章。其用处如下表所示。
印章品种
用处
财政专业章
代表企业行使财权的公章,一起也能代表管帐部分
分担领导名章
标明企业领导人员之间的清晰分工,一旦呈现问题,能够追查分担领导的个人责任
出纳人员的名章
标明在管帐人员中有清晰的分工,坚持“谁经手、谁担任”的准则。如有作业呈现变化,应随时替换印鉴,以辨明责任
至于印鉴,一般由出纳人员保管自己的名章,由复核人员保管其他两枚印章。这样既有利于互相监督,又便于清晰责任。
运用印鉴时,如签发支票用于付款,一般先由出纳人员依据支票管理制度的规则,填写好收据,盖上出纳人员名章,然后交复核人员检查该付款项目是否列入了开支方案、是否契合开支规则,如无不当,则加盖其他印鉴正式签发。
二、事务关键
印章、印鉴的保管要求如下表所示。
责任别离
依照有关规则,支票印鉴一般应由管帐主管人员或指定专人保管,支票和印鉴必须由两个人别离保管。准则上各种财政专用章的保管与现金的保管要求相同,担任保 管的人员不得将印章、印鉴随意寄存或带出企业。禁止将支票印鉴以及单位主管人的名章一起交由出纳人员保管和运用,不然会给违法、违纪行为带来待机而动
预留印鉴的替换
假如需求替换预留印鉴,应填写“印鉴替换申请书”,一起出具证明状况的公函,一起交开户银行,经银行赞同后,在银行发给的新印鉴卡的反面加盖原预留银行印鉴,在正面加盖新启用的印鉴。
预留印鉴的丢失
出纳人员丢失单位印鉴后,应由企业财政主管出具证明,并经开户银行赞同后,及时处理替换印鉴的手续
印章、印鉴的毁掉
因为单位变化、更名或其他原因停止运用印章、印鉴,或其破损无法运用时,应由保管人员报单位领导同意,对其进行封存或毁掉,并由行政部处理新章刻制事宜
三、运用实务
印章、印鉴的运用规则包含以下几点。
(1)不得带着印章、印鉴外出运用。确因作业需求的,带着印章、印签外出前,必须报总经理同意。
(2)带着公章外出必须报部分担任人同意。
(3)不得在空白凭据上加盖印章,确因作业需求加盖印章的,必须在空白凭据上注明“仅供(某详细事项)运用”等限制性字样,并报总经理同意。当事人必须在过后交回该凭据的原件或复印件。
(4)印章保管人员不得随意私自运用公章,不得私行让别人代管、代盖公章。
(5)对不合法运用印章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劝退或开除的处置,并保存追查其法律责任权力。
(6)需求签发支票付款时,一般先由出纳人员依据支票管理制度的规则填写好收据、盖上出纳人员名章,然后交复核人员检查该付款项目是否列入了开支方案、是否契合开支规则,如无不当,则加盖其他印鉴正式签发,这样也就真实起到了付款时的复核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