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转让须知
(一)提交两边法定代表人签章的
专利权转让合同书、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专利证复印件和法令状况证明书、与原署理组织的解聘书及受让人新的署理委托书、工商改变证明资料原件。
(二)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著录事项改变费200元。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局在3-5个月内检查完结并予以挂号布告。
(四)专利权转让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凳记布告文之日起收效。
六、署理当事人处理专利施行答应合同存案,应交以下费用:
(一)专利法令状况检索费400元,专利文件检索费100元:
(二)咨询署理费按合同标的的4‰ 一10‰收取,如合同标的缺乏10万元的,按40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