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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7 07:42

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一切员工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12个月以上。如员工公积金账户归于现已正常接连缴存12个月以上,在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日之前12个月中存在绝交月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补缴的,则无需供给证明资料;如归于在请求住宅...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潍坊公积金借款需求满意什么条件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一切员工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12个月以上。
(1)如员工公积金账户归于现已正常接连缴存12个月以上,在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日之前12个月中存在绝交月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补缴的,则无需供给证明资料;
(2)如归于在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日之前12个月内新开户或新转入,且在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日之前12个月中有补缴住宅公积金行为的,应满意以下要求,不然补缴的住宅公积金,不能视为接连缴存住宅公积金,将不能取得住宅公积金借款:
1.请求人在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日之前12个月中存在绝交月份、且有补缴住宅公积金行为的,应在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时供给与工作单位签定的劳作联系证明、社保部分出具的社保交纳证明、银行发放薪酬流水、补缴清册及住宅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2.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及缴存住宅公积金单位应共同,不然,应在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时供给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签定的托付署理协议。单位托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署理缴存住宅公积金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须与署理交纳社会根本养老保险金的署理单位共同,且《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中应有“受用人单位或劳作者托付,代理社会保险业务”的内容。
3.新增或转入员工的住宅公积金补缴时刻应不早于入职或调入新单位时刻(以新单位交纳社保的时刻为准),补缴的缴存基数应不高于正常缴存基数或新单位实践应发放薪酬标准,补缴月数视为接连缴存月数。
(二)具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信誉杰出,有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
(三)税发票有合法有用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存案合同或购房协议及首付款增值。
(四)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份额。
(1)首套住宅:
期房或现房:房子面积不超越144平方米(含)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总房款的20%;房子面积超越144平方米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总房款的30%。
②二手房:①房子面积不超越144平方米(含),所购房子建造年限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买卖价值的20%;所购房子建造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于买卖价值的30%;房子面积超越144平方米的,所购房子建造年限在10年(含)以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买卖价值的30%;所购房子建造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于买卖价值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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