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企业怎么给职工上工伤保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19:18参保员工个人是否交纳工伤保险费?
参保员工个人不交纳工伤保险费。
员工享用工伤保险待遇需具有哪些条件?
员工享用工伤保险待遇须具有的条件是:一用人单位按规则参与工伤保险,准时为员工足交纳工伤保险费。二是员工因作业遭受事端伤或许患职业病并经劳作行政部门确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的参保规模有哪些?
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现已工商挂号注册各类企业,都要依法参与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部员工(包含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劳作者)交纳伤保险费。依照规则,只参与本市医疗保险的中驻津、外省市驻津、部队驻津单位及其员工,均在本市参与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参与工伤保的一起有必要参与乡镇员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何时处理工伤保险挂号?
已处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挂号的用人单位,到原处理挂号的社保分中心处理工伤保险挂号。2004年1月1日前建立的用人单位,应在2004年1月30日前,向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处理社会保险挂号。在2004年1月1日后建立的用人单位应自依法建立之日起3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处理社会保险挂号。
交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怎么承认?
依照用人单位悉数参保员工缴费薪酬之和承认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员工缴费薪酬基数按自己上年度月平均薪酬承认。当员工自己上年度月平均薪酬低于上年度本市员工月平均薪酬60%的(2004年度为780元),以上年度本市员工月平均薪酬的60%承认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员工月平均薪酬300%(2004年度为3900元)的部分,不作为交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怎么申报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于每月的8日前,向所属社保分中心申报应交纳的工伤保险费,经核准后在3日内以钱银方式交纳。缴费数额为用人单位员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怎么处理工伤员工挂号?
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经劳作保证行政部门确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需在工伤确定当月的26日至次月10日前,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处理工伤员工挂号手续。填写《天津市工伤员工挂号表》,并供给工伤员工公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确定决定书》原件;劳作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工伤员工停薪期承认告诉》原件;医治医院供给的《住院告诉书(单)》或《确诊证明》。经劳作保证行政部门确定因工逝世的,还需供给《居民逝世医学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逝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