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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何不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00:36
这两种方式的底子差异在于:股份有限公司能够发行股票上市,有限职责公司则不能发行股票上市。
(1)有限职责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一起出资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由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股东无人数约束,悉数本钱分为等额股份。关键词比照:五十个以下/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股东无人数约束。
(2)发作债款清偿问题时,有限职责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当有限职责;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职责。关键词比照:所认缴的出资额/所认购的股份。
请注意“出资额”这个词。出资额分为实践出资额和认缴的(规章规则的)出资额,实践上,实践出资额和认缴的出资额往往是不相等的,存在虚伪出资或出资不到位的状况。原《公司法》曾规则“有限职责公司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当有限职责”,假如某股东没有出资或来不及出资公司就破产了,则他就不必承当任何职责了。新《公司法》将“出资额”改成“认缴的出资额”,弥补了这一缺点。
(3)有限职责公司对错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为上市公司。
有限职责公司的称号能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称号也能够变更为有限职责公司,但都要依照新《公司法》的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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