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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的四个方面具体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4 01:50
检查租借合同是否有用的四个方面详细是怎样的
租借合同是指租借人将租借物交付给承租人运用、收益,承租人付租借金的合同。租借人和承租人签定租借合同后,要从4个方面检查租借合同有无法令效力。
一、合同主体
即租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租借人是否为房子所有人或合法运用权人等。
二、房子自身
依据相关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房子不得租借:未依法获得房子所有权证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决议查封或许以其他方式约束房地产权力的;共有房子未获得共有人赞同的;权属有争议的;归于违法修建的;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已典当,未经典当权人赞同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则的;有关法令、法规规则制止租借的其他景象。
三、合同内容
某些房子租借合同约好的违约金过高,或许租借人明知承租人用租来的房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这样的租借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法令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挂号存案
我国法令规则,租借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处理挂号存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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