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出口退税违章怎么处罚的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10:27

加强出口货品退税处理,增强企业的法制观念,保护税法的严肃性,对违背税法的出口企业或直接责任人,按照税法予以制裁的规则。
对违背出口货品退税处理规则的处分有:
(1)运营出口货品的企业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除令其期限纠正外,以下状况还将处5000元以下罚款:
①未按规则处理出口退税挂号的;
②未按规则树立、运用和保存有关出口退税账簿票证的;
③回绝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查看和供给退税材料、凭据的。
(2)因为出口企业过错而形成实践退(免)税款大于应退(免)税款或企业处理来料加工免税手续后逾期未核销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令其期限缴回多退或已免征的税款。逾期不缴的,从期期限满之日起,依未交税款额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3)企业采纳假造、涂抹、贿赂或其他不合法手段骗得退税的,除按税收征收处理法和刑法处分外,对骗得退税情节严重的企业,可由国家税务总局同意中止其半年以上的出口退税货品权。企业骗得退税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吊销其出口运营权。
(4)对为运营出口货品企业不合法供给或开具假专用税票或其他假退税凭据的,按其不合法所得处5倍以下罚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形成企业骗得退税的,应从重处分或提交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
(5)其他事项按税收处理法、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则处理。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