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银行账户变更、迁移、合并和撤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6 20:19【问题】
怎样处理银行账户改变、搬家、兼并和吊销?
【回答】
(1)账户改变。开户单位因为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需求改变单位财政专用章、财政主管印鉴或出纳员印鉴的,应填写“替换印鉴申请书”,并出具有关证明,经银行检查赞同后,从头填写印鉴卡片,并刊出原预留的印鉴卡片。 {VIEWLIST} 单位因某些原因需求改变账户称号,应向银行交验上级主管部门赞同的正式信件,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挂号注册的新执照,经银行检查核实后,改变账户称号,或许吊销原账户,重立新账户。
(2)搬家账户。单位发作工作或运营地址搬家时应到银行处理搬家账户手续。假如迁入迁出在同一城市,能够凭迁出行出具凭据到迁入行开立新户,搬家异地应按规则向迁入银行从头处理开户手续。在搬家过程中,如需求可要求原开户银行暂时保存原账户,但在搬家完毕已在当地康复运营活动时,则应在一个月内到原开户银行结清原账户。
(3)吊销、兼并账户。各单位因机构调整、兼并、吊销、歇业等原因,需求吊销、兼并账户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赞同后,首要要同开户银行核对存贷款户的余额并结算悉数利息,悉数核对无误后开出支取凭据结清余额,一起将未用完的各种重要空白凭据交给银行刊出,然后才可处理吊销、兼并手续。因为吊销账户单位未交回空白凭据而发生的一切问题应由吊销单位自己承当职责。
别的,依照规则,接连在一年以上没有发作收付活动的账户,开户银行通过查询以为该账户无须持续保存即可告诉开户单位来银行处理销户手续,开户单位接告诉后一个月内有必要处理,逾期不处理可视为主动销户,存款有余额的将作为银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