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晚到误机殴打民警,什么是阻碍执行职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15:03
近来,成都双流机场发生了一场闹剧,女子延误登机,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抓扯,乃至抓伤前来劝止的民警,最终被处以十日拘留的处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女子晚到误机殴伤民警,以及什么是阻止履行职务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览。
2月10日,成都双流机场,女子王某预备乘坐飞机从成都飞往南京,飞机于18点20分起飞,王某抵达登机口时,登机口现已于18点05分封闭,王某未能登上飞机。之后王某在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交流中,心情失控,抓扯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报警,民警对王某进行劝离,王某拒不合作,并用手进犯民警面部和头部,导致民警面部被抓伤。最终,王某以阻止履行公事被拘留十日。
什么是阻止履行职务?
首要需求清晰,阻止履行职务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需求与波折公事罪区别开来。
阻止履行职务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侵略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办理活动。侵略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尚不行刑事处分的行为。阻止的行为应当是未使用暴力或暴力要挟手法,没有形成严重后果。
3、行为的主体是到达职责年纪(14周岁),具有职责能力的自然人。
4、行为的片面方面有必要是成心,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而有意进行阻止。
阻止履行职务的处分规范是什么?
1、情节较轻的,处正告;
2、情节一般的,处分款二百元;
3、情节严重的,依据案情,按三档处分:处拘留五日,可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
4、阻止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从重处分。
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有下列景象之一,构成情节严重:
(1)带头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
(2)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情节恶劣的;
(3)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形成国家、团体、个人财产损失的或许形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景象。
以上便是关于女子晚到误机殴伤民警的案情以及对什么是阻止履行职务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疑问,能够到听讼网进行在线咨询,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为您回答。
2月10日,成都双流机场,女子王某预备乘坐飞机从成都飞往南京,飞机于18点20分起飞,王某抵达登机口时,登机口现已于18点05分封闭,王某未能登上飞机。之后王某在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交流中,心情失控,抓扯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报警,民警对王某进行劝离,王某拒不合作,并用手进犯民警面部和头部,导致民警面部被抓伤。最终,王某以阻止履行公事被拘留十日。
什么是阻止履行职务?
首要需求清晰,阻止履行职务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需求与波折公事罪区别开来。
阻止履行职务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侵略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办理活动。侵略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尚不行刑事处分的行为。阻止的行为应当是未使用暴力或暴力要挟手法,没有形成严重后果。
3、行为的主体是到达职责年纪(14周岁),具有职责能力的自然人。
4、行为的片面方面有必要是成心,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而有意进行阻止。
阻止履行职务的处分规范是什么?
1、情节较轻的,处正告;
2、情节一般的,处分款二百元;
3、情节严重的,依据案情,按三档处分:处拘留五日,可并处二百元罚款;拘留七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拘留十日,可并处二百至五百元罚款;
4、阻止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从重处分。
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有下列景象之一,构成情节严重:
(1)带头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
(2)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情节恶劣的;
(3)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形成国家、团体、个人财产损失的或许形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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