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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15:02

大理州住宅公积金提取运用条件及相关规则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四)调出大理州辖区作业的或许出国(境)久居的;
(五)归还住宅借款本息的;
(六)房租开销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七)单位破产、封闭、改制的;
(八)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九)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
契合第(二)、(三)、(四)、(七)、(八)、(九)项规则,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的,应当一起刊出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
员工逝世或许被宣告逝世的,员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够提取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归入住宅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一起刊出员工住宅公积金帐户。
员工在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或归还住宅借款本息时提取运用住宅公积金【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社保查询】,有必要一起满意以下条件:
(一)有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或归还住宅借款本息的相关证明;
(二)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时刻有必要是最近60个月内(原则上以签定的购房合一起间、缔造规划许可证批阅时刻、危房判定时刻为准)。归还住宅借款的提取时限可延至偿清住宅借款之日;
(三)接连缴存时刻不低于24个月,且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低于10000元;
(四)员工夫妻两边没有为别人供给住宅公积金告贷担保。
提取运用住宅公积金的主体,有必要是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产权所有人或爱人。
契合第(一)、(五)、(六)项规则,提取运用住宅公积金的额度为可提取至员工提取时自己住宅公积金存储余额的千位,保存百位今后的金额。
员工在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时,同一行为可申请提取三次自己住宅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越购买、缔造、翻建、大修住宅总额,第2次、第三次提取运用自己住宅公积金有必要满意第八条的规则,一起前后两次提取间隔时刻有必要满12个月。
提取住宅公积金归还住宅借款本息的,还款满一年(12个月)后,且还款信誉杰出的,从第二年开端每年可提取一次,第一次提取的金额不超越累计还款本息;第2次(含第2次)以上提取的金额不超越上一年还款本息;用于提早归还结清借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超越借款余额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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