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去名字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17:02房产证去姓名一般来说比较费事,由于涉及到的方法也不同,分为生意,赠与,承继等类型,当然依据不同的类型,处理的手续及流程也是不尽相同的,以下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房产证去姓名流程”的相关常识。
房产证去姓名--生意:
还要再看买方的付款方法:一次性付款或许银行借款
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后两边去房管局去办过户,一起买方将剩下房款打在银行进行监管,最终过完户,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姓名),卖方到银行取钱。
借款买房,先交定金,买方将首期款交银行进行监管,一起请求银行借款,比及银行出具了借款合同之后,生意两边才去过户,过完后把过户典当的证明(房管局出具)交给银行,银行就能够放款了,此刻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姓名),卖方到银行取钱。
房产证去姓名--赠与:
需求先去公证处处理赠与公证,然后带以下材料到所属的区房产买卖中心处理:
房地产挂号请求书原件
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托付书
房地产权证原件
房子平面图
地籍图
契税凭据原件
经公证的赠与书或赠与合同原件
房产证去姓名的注意事项
一 托付书
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托付书需公证(其间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承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须经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组织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 公证
合同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包含无国内身份证者),合同需公证。
三 办件期限
自受理挂号请求之日起20日内。如补件,文件补齐日为受理日。
四 应缴费用
(一)买卖手续费:
1.存量非住宅按成交价的0.5%,由受让人交纳
2.新建非住宅由转让两边各按成交价的0.08%交纳
3.新建住宅按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交纳;存量住宅按每平方米5元,由转让两边各交纳50%
4.房子交流按差额部分的0.5%,由付出差额一方交纳;承继、遗赠、公有住宅出售不交手续费
(二)挂号费:
土地300元/件;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挂号单元;车位80元/个由权利人交纳
经济适用住宅、配套商品房、公有住宅出售折半收取挂号费
农人使用宅基地建造的住宅,不收房子挂号费,只收取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由权利人交纳
(三)图纸费由房地产买卖中心代收
(四)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分征收或代收
看来给房产证去姓名的确是一个比较费事的工作,可是信任我们看听讼网小编给您供给的以上的相关流程的话,不用托付房子中介,能够节省下一大笔钱,处理起来也方便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