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离婚协议中确定的探望权不合理诉请法院判决变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09:46
事例:在离婚协议书中两边约好:婚生儿子由男方抚育,女方每月享有探望权一次。详细行使方法是:在男方的监督下探望,不得私自将孩子接走并不得影响孩子及余先生的学习、工作和日子。两边离婚后,余先生屡次以种种托言阻止张女士探望女儿,两边为此发作对立且无法洽谈。所以张女士找到离婚律师寻求解决办法。
关于张女士的遭受,本律师以为余先生的做法确实不对。并且两边在离婚时所签定的离婚协议中有关子女探望托付的约好也很不合理。由于首要探望权是张女士的权力,合法权力理应遭到法令的维护。离婚后,男方屡次寻觅托言阻止探望的行为现已侵犯了女方的合理合法权力。其次,探望权的行使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母亲士经过行使探望权,不只能维系母子爱情,令子女感遭到母爱,也能经过与子女沟通到达继续教育子女的意图。而在离婚协议中,两边约好的探望次数不只偏少,并且还要在于先生的监督下进行,令探望行为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更何况在离婚后,男方还处处阻止、刁难女方行使探望权呢?
所以,本律师收集了相关的依据后作为张女士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废弃两边在离婚协议中所约好的探望次数与方法,并从头以判定的方法确认张女士的探望权。
终究,法院在查询实际情况后,听取了原、被告的定见,支撑了本律师的定见,判定张女士隔周能够探望孩子一次。详细方法为:张女士可在每周六、日探望或带领孩子外出玩耍两天,而男方有活跃合作的责任。
在此提示离婚当事人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应充沛想象离婚后怎么探望子女的方法、时刻、地址,既要准则也要灵敏,过于准则和灵敏,往往会遭到对方的报复心思作怪,致使探望不顺,影响亲子联系和小孩的健康成长。直接抚育小孩的一方应当处理好离婚后两人的联系以及与子女的联系,任何一方不得掠夺孩子的父爱、母爱。尽管爸爸妈妈离婚了,爸爸妈妈之间的不良联系不该涉及子女太深,即使两边不能像朋友共处,也要尽量做到对待子女应该离婚不离爱。待孩子成年后应向孩子阐明爸爸妈妈离婚的实情以及争夺孩子的了解。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