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必须招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21:08问:哪些项目有必要投标?
答: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并且是投标作业正确开端的条件,只要弄清楚了这个问题才干不致于呈现违法违规的作业,由于招投标是一个政策性十分强的作业。那么咱们将从“123”下手来进行了解和掌握这个问题。“123”便是指:一部法令两个部令三个文件。一部法令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两个部令别离指“七部委第30号令”和“国家计委第3号令”;三个文件就详细为重庆市规划内的“渝办发[2001]29号文件”、“渝办发[2006]91号文件”和“渝建发[2005]142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中有这样的要求: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造项目包含项目的勘测、规划、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造有关的重要设备、资料等的收购,有必要进行投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联系社会公共利益、大众安全的项目;
(二)悉数或许部分运用国有资金出资或许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运用国际组织或许外国政府借款、帮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详细规划和规划规范,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分制定,报国务院同意。
法令或许国务院对有必要进行投标的其他项目的规划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在此,清晰了“两个三”,第一个“三”,即咱们常说的投标品种,分为三类:
1、 工程投标,便是一般的工程项目施工投标。
2、 服务投标,包含了关于勘测、规划、咨询、监理等中介类服务性组织的投标。
3、 资料投标,主要是两大类,资料的投标和设备的投标。
第二个“三”,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投标法》第三条中所列的(一)、(二)、(三)三条,比如: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联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悉数或许部分运用国有资金或许国家融资的项目等,除第(三)条在履行过程中比较好界定之外,第(一)、(二)条则多少给人的感觉是欠好量化,给招投标的详细施行代理了不少困难。
七部委第30号令
按照投标投标法中的准则,七部委(发改委、建造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于2003年公布的30号令《工程建造项目施工投标投标方法》中指出:
“第三条 工程建造项目契合《工程建造项目投标规划和规划规范规则》(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则的规划和规范的,有必要经过投标挑选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