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如何在我国境内办理离婚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0 12:18外国人之间、外国人与中国公民之间在中国境处理离婚,应按下列规则处理:
1)不管两边是自愿离婚仍是一方要求离婚,一概按诉讼程序处理。依照此项规则,离婚当事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被告对人民法院统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辩论的,视为供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统辖权的法院。
2)依照《民法通则》第147条“离婚适用受理案子的法院所在地法令”的规则,由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诉讼,适用我国婚姻法和其他有关的方针法令规则。
3)涉外离婚案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统辖权的,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申述,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定后,外国法院恳求或许当事人恳求人民法院供认和履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定、裁决的,不予允许;但两国一起参与或许签定的世界公约还有规则的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