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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3 04:40
合伙企业是日子中常见的一种运营方法,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缔结合伙协议一起出资,一起运营同享有收益并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安排。那么在签定合伙协议时应留意哪些事项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合伙合同概述
从广义上讲,合伙包含个人合伙与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合伙。我国《民法通则》对合伙规则了两种方法:一种是个人合伙,即两个以上的公民(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供给资金、什物、技能等,合伙运营、一起劳作组成的合伙;另一种是法人世的合伙,便是指企作业单位之间的一种联营方法。
1.合伙合同的概念
所谓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则,是指按照《合伙企业法》在我国境内建立的,由各合伙人缔结合伙协议(即合伙合同),一起出资、合伙运营、同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安排。
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缔结的合伙合同为根底的。
所谓合伙合同,是指二人以上彼此约好一起出资、一起运营、同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同。
2.合伙合同的特征
合伙合同,首要具有以下特征:
(1)合伙人是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伙企业法》规则:“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而,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2)合伙合同是以运营一起营利性作业为意图的合同。合伙合同的意图在于完成合伙人运营一起作业,因而合伙合同并非为买卖合同。合伙合同的当事人有必要具有一起的经济意图,才干建立合伙。这与一般合同中各方当事人有各自的意图、其寻求的经济意图正相反不同。关于合伙人所运营的一起作业的性质,只能为营利性的,不是非营利性的。合伙人运营的一起作业有必要为一起的,即该作业联系合伙人整体的一起利益。也便是说,作业的胜败,关于任一个合伙人都有利害联系。若当事人所运营的作业仅由一人享用一起经济利益,则不归于合伙。
(3)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在合伙合同中,各个合伙人均负有出资的责任,而且各合伙人的出资责任互有对价联系,所以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合伙合同既为双务合同,法令有关双务合同的规则自应对合伙合同也适用。合伙合同虽为双务有偿合同,但因合同所生的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均以一起运营的作业为目标,具有平行性。这与一般合同所生的当事人的权利责任的对应性有所不同。
(4)合伙合同为诺成合同。合伙合同一经当事人的意思表明一起即可建立,并不以当事人的实践出资为建立收效的要件,所以合伙合同归于诺成合同。
(5)合伙具有集体性。合伙合同在性质上归于合同的一种。但因合伙合同而构成的合伙人集体(即合伙企业)却具有必定的权利责任主体位置。例如,合伙企业能够自己的名义与别人进行买卖,缔结合同;也能够与别人联营,一起运营某项作业。一起,合伙产业在某种意义上也独立于各合伙人的个人产业。至于合伙业务的履行,则采纳大都决议准则。合伙有入伙、退伙、闭幕等准则。
(二)合伙合同的缔结和内容
1.合伙合同的缔结
(1)缔结合伙合同应留意的事项
缔结合伙合同,除了遵从合同缔结的一般准则外,还应留意下列有关事项:
①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有必要合法。参与合伙的各个人都有必要是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约束行为能力的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别的,依据《合伙法》第十条规则,法令、行政法规制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这儿所说的“制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包含国家作业人员、其他从事公事的人员(如在社会集体作业的人员等)、企业作业单位的在职员工等等。
②合伙合同的方法有必要是书面方法。依据《合伙法》第三条有关规则,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方法缔结。
③在合伙合同中不得以“有限”或许“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依据《合伙法》第五条规则,合伙企业在其称号中不得运用“有限”或许“有限责任”字样。上述字样,由依《公司法》建立的公司专用。合伙人不得建立《公司法》所称的公司,因而,也就无权对其建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有限”或许“有限责任”字样的称号。
④合伙合同须由整体合伙人协商一起方可建立。依据《合伙法》第三条和第十四条有关规则,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整体合伙人协商一起,经整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收效。未经合伙人其间任何一人赞同,合伙协议即不能建立。如前所述,合伙合同是诺成合同,因而在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明一起时,合同即告建立。合伙合同的当事人虽约好一起出资,但出资不以于合伙合同建立时的实践履行为要件。需求指出的是,合伙合同的建立与合伙(企业)的建立是有必定差异的。合伙合同虽建立,但合伙并不必定就建立。依据《合伙法》规则,合伙企业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挂号始可建立。所以,合伙合同先于合伙而建立。但若合伙不能建立,合伙合同也就失掉效能。
2.合伙合同的条款
依据《合伙法》规则,合伙合同首要应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称号和首要运营场所的地址。
(2)合伙意图和合伙企业的运营范围。
(3)合伙人的名字及其居处。
(4)合伙人出资的方法、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本分管方法。
(6)合伙企业业务的履行。
(7)入伙与退伙。
(一)合伙合同概述
从广义上讲,合伙包含个人合伙与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合伙。我国《民法通则》对合伙规则了两种方法:一种是个人合伙,即两个以上的公民(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供给资金、什物、技能等,合伙运营、一起劳作组成的合伙;另一种是法人世的合伙,便是指企作业单位之间的一种联营方法。
1.合伙合同的概念
所谓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则,是指按照《合伙企业法》在我国境内建立的,由各合伙人缔结合伙协议(即合伙合同),一起出资、合伙运营、同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安排。
合伙企业,是以合伙人缔结的合伙合同为根底的。
所谓合伙合同,是指二人以上彼此约好一起出资、一起运营、同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同。
2.合伙合同的特征
合伙合同,首要具有以下特征:
(1)合伙人是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合伙企业法》规则:“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而,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2)合伙合同是以运营一起营利性作业为意图的合同。合伙合同的意图在于完成合伙人运营一起作业,因而合伙合同并非为买卖合同。合伙合同的当事人有必要具有一起的经济意图,才干建立合伙。这与一般合同中各方当事人有各自的意图、其寻求的经济意图正相反不同。关于合伙人所运营的一起作业的性质,只能为营利性的,不是非营利性的。合伙人运营的一起作业有必要为一起的,即该作业联系合伙人整体的一起利益。也便是说,作业的胜败,关于任一个合伙人都有利害联系。若当事人所运营的作业仅由一人享用一起经济利益,则不归于合伙。
(3)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在合伙合同中,各个合伙人均负有出资的责任,而且各合伙人的出资责任互有对价联系,所以合伙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合伙合同既为双务合同,法令有关双务合同的规则自应对合伙合同也适用。合伙合同虽为双务有偿合同,但因合同所生的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均以一起运营的作业为目标,具有平行性。这与一般合同所生的当事人的权利责任的对应性有所不同。
(4)合伙合同为诺成合同。合伙合同一经当事人的意思表明一起即可建立,并不以当事人的实践出资为建立收效的要件,所以合伙合同归于诺成合同。
(5)合伙具有集体性。合伙合同在性质上归于合同的一种。但因合伙合同而构成的合伙人集体(即合伙企业)却具有必定的权利责任主体位置。例如,合伙企业能够自己的名义与别人进行买卖,缔结合同;也能够与别人联营,一起运营某项作业。一起,合伙产业在某种意义上也独立于各合伙人的个人产业。至于合伙业务的履行,则采纳大都决议准则。合伙有入伙、退伙、闭幕等准则。
(二)合伙合同的缔结和内容
1.合伙合同的缔结
(1)缔结合伙合同应留意的事项
缔结合伙合同,除了遵从合同缔结的一般准则外,还应留意下列有关事项:
①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有必要合法。参与合伙的各个人都有必要是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约束行为能力的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别的,依据《合伙法》第十条规则,法令、行政法规制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这儿所说的“制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包含国家作业人员、其他从事公事的人员(如在社会集体作业的人员等)、企业作业单位的在职员工等等。
②合伙合同的方法有必要是书面方法。依据《合伙法》第三条有关规则,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方法缔结。
③在合伙合同中不得以“有限”或许“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依据《合伙法》第五条规则,合伙企业在其称号中不得运用“有限”或许“有限责任”字样。上述字样,由依《公司法》建立的公司专用。合伙人不得建立《公司法》所称的公司,因而,也就无权对其建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有限”或许“有限责任”字样的称号。
④合伙合同须由整体合伙人协商一起方可建立。依据《合伙法》第三条和第十四条有关规则,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整体合伙人协商一起,经整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收效。未经合伙人其间任何一人赞同,合伙协议即不能建立。如前所述,合伙合同是诺成合同,因而在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明一起时,合同即告建立。合伙合同的当事人虽约好一起出资,但出资不以于合伙合同建立时的实践履行为要件。需求指出的是,合伙合同的建立与合伙(企业)的建立是有必定差异的。合伙合同虽建立,但合伙并不必定就建立。依据《合伙法》规则,合伙企业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挂号始可建立。所以,合伙合同先于合伙而建立。但若合伙不能建立,合伙合同也就失掉效能。
2.合伙合同的条款
依据《合伙法》规则,合伙合同首要应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称号和首要运营场所的地址。
(2)合伙意图和合伙企业的运营范围。
(3)合伙人的名字及其居处。
(4)合伙人出资的方法、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本分管方法。
(6)合伙企业业务的履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闭幕与清算。
(9)合伙企业的运营期限。
(10)违约责任
(11)合伙人争议的处理方法。
经整体合伙人协商一起,能够修正或许弥补合伙协议。
(8)合伙企业的闭幕与清算。
(9)合伙企业的运营期限。
(10)违约责任。
(11)合伙人争议的处理方法。
经整体合伙人协商一起,能够修正或许弥补合伙协议。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令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令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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