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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户需缴哪些税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1 18:35

房产证过户需缴哪些税费呢?首先应清晰那些是能够转让的房产,我国法律规定商场商品房方可转让,其它的如为福利房的,需取房改部分改动批复和改动清单后方能处理相关挂号;如为商品房的,可根据实际状况按\"生意\"或\"赠与\"方法处理三级搬运挂号。
房地产权利人改动的,当事人需向挂号机关请求处理相关挂号。
房产证过户“生意”需交纳的税费如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挂号费(请求人为个人的,按每证50 元收取;
请求人为单位的,按每证80元收取)、房地产买卖服务费(按6元/平方米收取)、《房地产证》贴花(按5元/本收取)。
“赠与”需交纳的税费如下:A契税;B营业税:个人无偿赠与房地产免征营业税 (提交税务部分免税证明后免征);C印花税;D挂号费:
请求人为个人的,按50元/本收取;E《房地产证》贴花:按5元/本收取(注:受赠人将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再次转让,以产业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宅过程中交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个税所得额,税率为20%)。
请求处理相关挂号所需详细资料和流程可登陆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了解;税费相关状况可登陆税务部分网站进行了解,详细状况以处理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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