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合同期满的医疗期职工该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14:46事例:2002年9月,赵女士应聘到一通讯公司作业,但两边未签定劳作合同。2003年1月1日,公司与赵女签了为期一年的劳作合同,停止时刻为2003年12月31日。当年11月26日,赵女士患乳腺癌住院,并向公司请了病假。年末,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停发了赵女士的病假薪酬。为此,赵女士请求劳作裁定,要求与公司持续履行合同,要求将医疗期变更为2年,并由公司补缴养老、医疗、赋闲和工伤稳妥金,付出病假薪酬和经济补偿金,报销医疗费等。裁定后,两边均不服,上诉到法院。
争议焦点:本案为典型的在劳作合同存续期间劳作者患病住院医治,且医疗期跨过劳作合同停止日期的劳作争议胶葛,争议的焦点在于两边的劳作合同是否免除或停止,以及何时停止或免除。
法理解说:
一,赵女士的医疗期限问题。按劳作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挂彩医疗期规则》规则,赵女士在通讯公司作业的时刻在5年以内,应享用3个月的医疗期,即从2003年11月26日至2004年2月26日止。在此期间,赵女士应享用医疗期的病假薪酬,病假薪酬或疾病救济费能够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付出,但不能低于最低薪酬规范的80%。
二,赵女士合同免除问题。劳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规则,劳作者在医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作合同期限届满的,用人单位不得停止劳作合同。劳作合同的期限应主动连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停止。因赵女士的医疗期为3个月,因而她与公司的劳作合同停止期应连续至2004年2月26日止,而不是合同中的2003年12月31日。
三,医疗期满后,劳作合同是否主动停止以及停止劳作合同应处理的相关手续问题。按《北京市劳作合同规则》,劳作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早30日将停止或许续订劳作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告诉劳作者,经洽谈处理停止或许续订劳作合同手续。劳作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停止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出具停止劳作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处理有关手续。本案中,通讯公司在赵女士的医疗期限届满前,既没与赵女士洽谈,也没书面告诉,因而,在医疗期限届满后的劳作联系没有主动停止。已然劳作联系持续存在,公司就必须付出薪酬及各项稳妥。
四,医疗期满后劳作者部分或悉数损失劳作能力状况的处理问题。赵女士患的是癌症,属部分损失劳作能力。劳作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挂彩医疗期规则》,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师或医疗机构确定患有难以医治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作判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判定规范进行劳作能力的判定。被判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作岗位,免除劳作联系,并处理退休、退职手续,享用退休、退职待遇。本案中,赵女士患乳腺癌,归于特别疾病或难以治好的疾病,医疗期满后,通讯公司不能简略地免除劳作合同,应当对其进行劳作能力判定。经判定后,契合免除劳作合同条件的,处理免除劳作合同手续及给付相关的补偿;契合处理退休、退职条件的,处理退休、退职手续。不然,一旦赵女士再为本身合法权益诉之法令,公司就有或许再次败诉。
判定成果:一审法院确定赵女士在通讯公司作业的年限为5年以下,应享用的医疗期为3个月。赵女士要求将医疗期变更为2年,无法令依据,法院不支持。关于赵女士要求公司补缴各项稳妥、付出薪酬和经济补偿金,报销医疗费等法院以为理由充沛,成果法院判定公司为赵女士补缴自2002年9月至判定收效之日养老、医疗、赋闲和工伤稳妥;付出病假薪酬和25%的经济补偿金;报销医疗费。一审判定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保持了一审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