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离婚时定下的口头协议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12:43
法律咨询
在与老公处理离婚时,咱们在电话中口头协议女儿一起抚育,协议由他起草,但当他把协议书拿给我看时,变成女儿抚育权归他,抚育费一人一半,与最初的口头协议的本意不同。我不同意,要求从头把女儿抚育权归属我们,轮番抚育,但他不同意,情绪还十分恶劣。在这个情况下,我是否应该上法院诉颂离婚呢?手续应怎么处理呢?
我与他条件适当,我们收入差不多,也没有一起财产,各自也没有房产,他是出租车司机;我在国有企业作业,有十几年工龄,是正式职工,职位归于中级技术员;学历我是大专生,他是初中生;女儿本年3岁,往常我上班要三班倒,一个月大约歇息15天,我期望在我歇息时女儿由我带,我上班时由我家婆带;请问,我争夺女儿的抚育权胜数有几大呢?
律师答复:
你们可以去民政局处理离婚挂号,有必要签定书面的离婚协议,并给民政局留底一份;假设你不同意对方的离婚条件,也可以挑选诉讼离婚,假如你可以证明自己对抚育孩子更有利,法院把孩子判给你抚育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