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撞死自己的父亲 法院:第三者责任险照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20:36“驾驭员及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稳妥公司不予补偿”的免责条款无效
2003年9月,万洪伟在购买一辆“川江”牌卡车后,随即花3090元在中国人民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公司(以下简称铜梁支公司)购买车辆第三者职责险,稳妥最高赔付险额为20万元。随后,万洪伟雇请肖勇兵跑运送。上一年4月21日,因轿车发作毛病,肖勇兵请其父肖开正修车。检修时,该车忽然失控,把肖开正碾压成重伤,后不治身亡。事发后,铜梁支公司在向万洪伟赔付8625元车辆丢失险后,回绝赔付第三者职责险(即肖开正逝世补偿费),理由是公司与万洪伟签定的车辆第三者职责稳妥条款第6条明确规定:“被稳妥车辆造本钱车驾驭员及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一切或许代管的财产丢失都不在赔付之列。”无法之下,万洪伟将铜梁支公司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稳妥公司赔付73104元的第三者职责险。
据稳妥公司称,拟定该免责条款旨在避免“道德风险”,即驾驭员有或许成心撞伤家族,骗得补偿金。稳妥公司还称,第三者职责险是一种商业稳妥,本案原告签字承认,充沛了解了合同的悉数条款,稳妥公司尽到了阐明职责。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依照世界通行规矩拟定的,并经保监会同意,并非为“霸王格局”条款。为此,稳妥公司恳求驳回原告的悉数诉讼恳求。
法院经审理以为,本案的免责条款是稳妥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稳妥公司在缔结合一起未与万洪伟洽谈,就将本车驾驭人员的家庭成员扫除在第三者职责险第四条之外的格局条款。该免责条款与第三者职责险向受害的第三人供给根本保障的原意相冲突,违反了法令关于民事活动应当遵从公正互利的准则。一起,依据世界通行的稳妥理念,稳妥合同中的稳妥人是第一者,被稳妥人是第二者,其他一切人均属第三者。第三者职责险旨在保证第三人因意外事故遭到危害时可以从稳妥人处获取救助,其意义并未将稳妥车辆驾驭人员的家庭成员扫除在外。将驾驭员的家庭成员扫除在第三者职责稳妥外,违反了第三者职责险建立的意图,属不合理分配风险职责。
别的,第三者职责险是为不特定的第三人利益而缔结的合同,并未将被稳妥人或稳妥车辆驾驭人员的家庭成员扫除在外。假如将上述人员排挤在外,那么就违反了社会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的根本理念。而就案子现实而言,本案扫除了道德风险存在的或许,做为肇事者自身并未取得补偿,与侵权行为法理论不相悖。依据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和稳妥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该免责条款无效。另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该免责条款无效并不影响与本案有关的其他部分合同条款的有效性。据此,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