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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出海证件怎样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22:03

  关于出海证件怎样处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出海船只除按照规定向主管部分收取有关证件外,应当向船籍港或许船只地点地公安边防部分请求处理船只户籍注册,收取出海船只户口簿。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海事行政主管部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发给有关证书的其他小型滨海船只,应当向公安边防部分申领出海船只边防登记簿。
  内地运营江海运送的个体所有的船只,按协议到滨海地区从事运送的,应当由地点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持有关船只、船员等有用证件,到其协议从事运送的滨海县(市)级以上公安边防部分处理出海船只户口簿、出海船民证。
  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证或许船员服务簿的人员、渔民出海,应当向船籍港或许船只地点地公安边防部分申领出海船民证。暂时出海作业的人员,持常住户口地点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用证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向其服务船只地点地的公安边防部分申领出海船民证,发证机关应当注明有用时限。出海船民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一起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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