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专利PCT申请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23:41一.恳求程度并不杂乱
《专利法》第20条规则:我国单位或许个人将其在国内完结的发明创造向外国恳求专利的,应当首先向专利局恳求专利,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赞同后,托付国务院指定的专利署理组织处理。
具体来说,我国的单位和个人,在国内完结的发明创造,在向国外恳求专利前,应首先向我国专利局恳求专利。在国内取得恳求日、恳求号、取得优先权,单位和个人便能够在1年的优先权期限内沉着地预备向外国恳求专利。即使是我国不颁发专利权的某些发明创造,在其他国家可颁发专利权的,(如动植物种类等),在专利局取得了恳求日,不管今后是否被撤回、抛弃或驳回,其优先权仍然有用。
在国内取得恳求日之后,单位恳求的,应依照职业归口或行政所属联系,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向国外恳求专利恳求书》,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收到恳求书后,应当在从恳求日起4个月内,对该恳求进行保密检查,提出是否赞同向外国恳求专利的定见,告诉恳求人并抄送国家科委,恳求人接到必定的告诉书后,即可持此告诉书到我国专利局要求出具优先权证明,以处理向外国提交专利恳求的手续。个人恳求的,应直接向专利局递送《向国外恳求专利恳求书》,并参照我国单位的有关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要注意的是,向外国恳求专利,有必要托付国务院指定的具有必定涉外责任、水平的涉外署理组织一致处理。
二.单件方式的世界恳求与PCT方式的世界恳求
涉外署理组织在接受了发明人的涉外专利恳求托付后,恳求人有两种可供挑选的计划:以单件方式向外国恳求专利和以PCT(专利协作公约)的方式提出世界恳求。 单件方式向外国恳求专利,是指涉外署理组织将发明人的发明创造别离向发明人希望取得维护的每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一份独自的专利恳求,涉外署理组织的专利署理人有必要依照每一个恳求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法要求修正或许从头编撰原专利恳求文件,使之契合该国法律规则的言语、文件格局以及恳求程序等方面的要求,然后由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局别离进行处理。
PCT方式的世界恳求是指依照PCT(专利协作公约)的规则,恳求人只需运用一种言语向世界恳求受理局提交一份世界恳求,就能够取得在多个PCT成员国的专利维护,这样就大大地简化了向国外恳求专利的手续。
此外,根据PCT的规则,世界恳求从世界阶段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或30个月,要比现有的巴黎合约优先权多8个月或18个月,在此期间,恳求人还能够取得世界检索陈述,有充沛的时刻和根据决议其世界恳求是否持续向国外恳求以及向哪些国家和地区恳求。因而,PCT的缔约国很乐意经过PCT恳求世界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