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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8 05:23
一、搁置土地的处理程序:
1、立案查询核实
国土资源局对搁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查询,查实用地批供手续状况、核实搁置土地定性、面积和搁置时刻,并对被查询人进行问询、了解状况。
2、搁置土地确认奉告
搁置土地确认后,向土地运用权人下达《搁置土地确认告诉书》,奉告搁置土地的确认理由、处理根据、处理方式以及土地运用权人的权力和责任等。奉告后,土地运用权人行使陈说申辩权力的进程状况,市国土资源局应做好笔录,并经土地运用权人签证认可。
3、拟定搁置土地处置计划
在承认搁置土地确认定论和充分考虑被处置方陈说、申辩定见的基础上拟定搁置土地处理计划。搁置土地上依法设立了抵押权的,应告诉抵押权人参与。
4、处置计划、听证奉告
搁置土地处置计划确认后,向土地运用权人下达《搁置土地处置计划奉告书》、《回收国有土地运用权听证奉告书》。需求签收《土地管理公函送达回证》和书面提出听证请求。
当事人请求听证的,进入听证程序,安排听证。要做听证记载。
5、处置计划报批、布告
将《回收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处置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布告政府回收搁置土地计划。
6、下达《回收国有土地运用权决定书》
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向原土地运用者下达《回收国有土地运用权决定书》。
将《回收国有土地运用权决定书》抄送市局法规、用地、地产、地籍等组织存案,吊销建造用地同意书,停止土地有偿运用合同,刊出土地挂号和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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