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建议权参考哪些法律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16:53
量刑主张权作为公权利,必须有法令的规则或颁发。那么,检察机关提出量刑主张,在我国法令上有无根据?有学者以法令上并无明文规则为理由,否定检察机关的量刑主张权,然后否定量刑主张准则在我国存在的合法性。何为“法令明文规则”,法令关于公共权利的行使,应当规则到哪一个纤细的层面才算清晰。亚里士多德以为“法令的确不能齐备无遗,不能写定一切的细节,这些原可留下人们去审议,,所以法令的详细清晰只能是相对的。以审判权为例,我国宪法仅仅规则“人民法院按照法令独立行使审判权”,没有对审判权的详细内容进行细分,而学理大将刑事审判权分为“科罪权”和“量刑权”,因而,严格地说,量刑权也是没有清晰的法令根据的,但实践中谁也不会去否定法院量刑权的存在。
量刑主张在西方的刑事诉讼法上也很少有法令明文规则,但这些国家的检察官却在实践行使着量刑主张权,其量刑主张权的法令根据就体现在检察官的人物、责任的法令规则和公诉权的法令规则中,公诉权的法令规则便是量刑主张权的法令根据。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上,量刑主张权便是公诉权的天然组成部分,所谓量刑主张仅仅行使量刑恳求权的一种方法。
我国公诉权具有清晰的法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则:“凡需求提起公诉的案子,一概由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条文中尽管没有“公诉权”的字样,但不可否定其归于强制性的权利标准。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则,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前不只要检查“违法现实、情节是否清楚,根据是否的确、充沛,违法性质和罪名的确定是否正确”,并且要检查“是否不该归于追查刑事责任的”状况。其间“情节”包含作为科罪根据的“科罪情节”和作为量刑情节的“量刑情节”。
因而,归纳以上规则,咱们能够得出:提出公诉要具有科罪现实和量刑现实两方面的根底,提出公诉不只要含有科罪的恳求,并且要含有“追查刑事责任”的恳求,即量刑恳求。换言之,公诉权是科罪恳求权和量刑恳求权的一致,而量刑主张正是量刑恳求权的表现形式。因而,量刑主张在我国存在法令根据,检察机关的量刑主张权是公诉权的题中之义。
量刑主张在西方的刑事诉讼法上也很少有法令明文规则,但这些国家的检察官却在实践行使着量刑主张权,其量刑主张权的法令根据就体现在检察官的人物、责任的法令规则和公诉权的法令规则中,公诉权的法令规则便是量刑主张权的法令根据。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上,量刑主张权便是公诉权的天然组成部分,所谓量刑主张仅仅行使量刑恳求权的一种方法。
我国公诉权具有清晰的法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则:“凡需求提起公诉的案子,一概由人民检察院检查决议。”条文中尽管没有“公诉权”的字样,但不可否定其归于强制性的权利标准。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则,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前不只要检查“违法现实、情节是否清楚,根据是否的确、充沛,违法性质和罪名的确定是否正确”,并且要检查“是否不该归于追查刑事责任的”状况。其间“情节”包含作为科罪根据的“科罪情节”和作为量刑情节的“量刑情节”。
因而,归纳以上规则,咱们能够得出:提出公诉要具有科罪现实和量刑现实两方面的根底,提出公诉不只要含有科罪的恳求,并且要含有“追查刑事责任”的恳求,即量刑恳求。换言之,公诉权是科罪恳求权和量刑恳求权的一致,而量刑主张正是量刑恳求权的表现形式。因而,量刑主张在我国存在法令根据,检察机关的量刑主张权是公诉权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