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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最迟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17:16
劳动者需求做的工伤确定和劳动部门的确定决议都有规则期限。听讼网小编提示:不管期限是多久,一定要赶快做工伤确定和伤残判定,若对决议成果不满意,也要尽早提出复议请求。不管是劳动者自己、家族仍是用人单位都可提出确定和复议请求。下面,听讼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咱们带来具体的法令回答,概况请看下文。
请求进行工伤确定最迟多久
(一)当事人需求留意的时限
第十七条 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遇有特殊状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则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确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则的时限内提交工伤确定请求,在此期间发作契合本条例规则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担负。
第二十五条 劳动能力判定定论应当及时送达请求判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请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许经办组织以为伤残状况发作变化的,能够请求劳动能力复查判定。
(二)劳动部门做决议的时限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确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并书面通知请求工伤确定的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和该员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清晰的工伤确定请求,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确定的决议。
作出工伤确定决议需求以司法机关或许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定论为根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许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作出定论期间,作出工伤确定决议的时限间断。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确定请求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逃避。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判定请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判定定论的期限能够延伸30日。
综上所述,经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览,咱们了解到请求或请求复议进行工伤确定最迟多久?劳动者需求留意的期限有四个:一是要留意用人单位请求确定的期限,即便超越此期限,个人也可自行请求确定。二要留意个人请求期限,由于伤情会发作变化,所以确定越早做越好。三是不服伤残判定成果的请求复议的期限,个人和单位都可请求。四是伤情发作变化的想要请求复查的期限。别的劳动部门出成果的时刻期限也有相关规则,如有疑问可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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