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租客明知是动迁房还租赁,租客可以获赔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16:49
咱们知道,一般在城市上班没有房子的,肯定会寻觅房源进行租房的,有的租客明知这是动迁房,仍与房东签定租借合同。那么,租客明知是动迁房还租借,租客能够获补偿吗?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
[案情简介]
小王与男友大学毕业后在某城市打工,决议下一年新年成婚。经过朋友介绍,小王租得陈某一套两居室,并与陈某签定了房子租借合同,约好租期为3年,租金一年一付。但近来刚刚入住,物业奉告租客,该房子早已被政府列入拆迁规模,陈某也在4个月前与有关部门签定了拆迁安顿合同。这请问,陈某应否补偿房客的装饰丢失?
[法令解读]
这儿涉及到一个缔约过失职责问题。所谓缔约过失职责,是指在合同签定进程中,因当事人一方或两边的差错,致使合同不能成立,使合同利益遭到损害时应承当的补偿职责。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则:“当事人在缔结合同进程中有下列景象之一,给对方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损害补偿职责:(一)假借缔结合同,歹意进行商量;(二)成心隐秘与缔结合同有关的重要现实或许供给虚伪状况;(三)有其他违背诚笃信用原则的行为。”从小王反映的状况看,陈某的行为与之符合,因而必须向房客补偿丢失。
一方面,陈某具有片面上隐秘重要现实的成心。该成心是指缔约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发作合同无效、不成立、无法实行或被吊销,给相对人形成丢失的成果,而依然进行该民事行为,期望或听任损害成果的发作。陈某明知拆迁的现实客观存在,乃至现已与有关部门签定拆迁安顿合同,却仍违背照实奉告的责任,成心隐秘重要现实,对合同无法实践实行且必将导致的丢失听之任之。
另一方面,陈某隐秘现实的成心给房客形成了信任利益丢失。即租客为使房子作为婚房,出于对陈某的信任而与其签约,并依据租借合同的约好进行了装饰。而终究成果却是不只合同意图不能实现,装饰的投入也将跟着拆迁付之东流。
再者,租客的丢失与陈某的成心隐秘之间有着因果关系。假如陈某能照实奉告、坦诚相待,租客天然不会与陈某签定为期3年的房子租借合同,更不会出资装饰,即租客的行为及其成果,与陈某的成心隐秘有着内涵的、实质的、必定的联络,陈某应当补偿租客的装饰丢失。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