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的公证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22:52
房产承继的公证怎么处理?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对此收拾一些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协助。
房产承继的公证怎么处理
一、提交处理公证承继的材料
1、被承继人的逝世证明(如医院的逝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派出所出具的逝世刊出户口证明等)(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子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据(原外销房需公证);
3、承继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夫妻户口不在一同的需供给结婚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被承继人与法定承继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由被承继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定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定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供给的,可由承继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定见并盖章并供给相应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5、承继人抛弃承继权的,应由抛弃人亲自到公证处处理放弃声明书公证;
6、承继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处理的,须供给经公证的托付书,托付其他承继人处理;
7、遗言承继人应供给经公证或经司法鉴定的遗言。
二、交纳公证承继的费用
承继权公证费一般按获益额(即所承继房子评价后的评价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房产承继的公证怎么处理
一、提交处理公证承继的材料
1、被承继人的逝世证明(如医院的逝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派出所出具的逝世刊出户口证明等)(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子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据(原外销房需公证);
3、承继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夫妻户口不在一同的需供给结婚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被承继人与法定承继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由被承继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定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定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供给的,可由承继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定见并盖章并供给相应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5、承继人抛弃承继权的,应由抛弃人亲自到公证处处理放弃声明书公证;
6、承继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处理的,须供给经公证的托付书,托付其他承继人处理;
7、遗言承继人应供给经公证或经司法鉴定的遗言。
二、交纳公证承继的费用
承继权公证费一般按获益额(即所承继房子评价后的评价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